2007〜2009年发生了公司倒闭的“大地震”。资产达6.91亿美元的雷曼兄弟在2008年宣告破产,成为美国历史上金额最大的破产事件。根据《联邦破产法》第十一章的要求,克莱斯勒公司进入公司重组,这是对美国人的第二次打击。美林集团和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的倒闭使数百万的投资者和国民心灰意冷。很多历史悠久的美国公司,也未能幸免于难。
股东
美国政府对“规模太大不能倒闭”的公司实施了紧急救援,否则破产的洪流将更加汹涌。备受争议的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始于布什总统任期内的2008年,并跨越至奥巴马政府任期的第一年。在不良资产救助计划中,美国政府分别购买了美国国际集团、花旗集团和美国银行400亿美元、250亿美元和150亿美元的优先股,还为花旗集团的资产提供了3060亿美元的担保。除此之外,美国财政部还向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公司提供了10亿美元的贷款。 .
面对公司破产,投资者会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我已经持有它的股票,应该立即抛掉吗?第二,公司破产是否创造了绝佳的投资机会。
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很多因素,最重要的是公司是否已经进入《联邦破产法》第十一章和第七章所要求的重组和清算程序。
如果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这些问题已经没有讨论的意义。公司经营结束了,正在清算资产,当所有的债权人获得赔付后还有剩余资产,你才可以获得赔偿,而这一切都超出了你能控制的范围。
如果只是进行重组,公司的股票还可以继续交易。主要的交易所对公司关闭了大门,你仍然可以通过粉红单市场和其他渠道进行私下交易。以往的纸质交易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粉红单交易是一个实时的电子交易系统,显示场外交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