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型公司与成长型投资者
成长型公司是指长期以来比大部分公司增长要快,并且能给投资者带来更高投资回报率的一类公司。如果大部分公司股票的年增长率都在4%左右,那么成长型公司的增长率则要髙于4%,并且可以让投资者获得更加可观的回报。
本杰明•格雷厄姆在1949年出版的著作《聪明的投资者》中对成长型公司给出了自己的定义:“成长股可以被定义为那些在过去数年的时间内表现得比大部分股票要优异,并且在未来数年仍可能继续表现得卓越的股票。”在1962年版的《证券分析》一书中,本杰明•格雷厄姆对这个概念进行了拓展与补充。“成长股这一概念是指每股每年的增长率要高于其他一般股票,并且将来仍然可能会表现得卓越的股票。”成长型投资者是指那些致力于投资成长型公司的投资人。
价值型公司与价值型投资者
说来讽刺,价值型公司却从未被前人定义过。为了让本书更加完美,我们斗胆试着对价值型公司做出自己的定义:价值型公司即增速比大部分企业慢的成熟公司。这类公司可以涵盖很多长期没有增长的公司。
成长股与价值股
作为一名投资者,他需要不断地提醒自己,公司跟股票是两码事。公司是一群人因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实体,同时,基于现实收益、现金流及未来期望,任何一个公司都存在一些可界定的价值(即内在价值)。而股票则是公开交易,每日一价,其价格是由投资者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决定的。对任何一个公司而言,每日一价的股票与公司内在价值之间可以且一定会有大的差异。
成长股是成长型公司的公幵交易实体,而根据我们的定义,价值股则是价值型公司公开交易的实体。
可讽剌的是,公司内在价值与实际股票价格的不对称,有时会导致成长型公司转化为价值型公司.或者价值型公司转变为成长型公司。事实上,这种内在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对称现象使得股票的分类难上加难。如果一个成长型公司的股价很低,那么股票分析师们是否会把这只成艮型公司的股票归为成长股呢?在研发其成长与价值的指数时,法兰克•罗素公司的分析师们必须面对如何区分成长股与价值股的问题。最终,他们选择了股票作为他们建立指数的基础,而不是选择了公司。罗素成长指数中的股票倾向于那些由市盈率和股价账面价值比所决定的高价股。而按照同样的标准,在罗素价值指数中的股票的估价则倾向于稍低^
在对投资选择进行评估时,我们最好把关注点放在公司上,而非股票上。那些我们认为有潜力实现长期增长的这类公司是成长型公司,而不是价值型公司。即使是本杰明•格雷厄姆本人也认为,若一定要在成长型公司和价值型公司之间区分伯仲的话,“聪明投资者唯—理性的选择是成长股”,尽管他又说“事实上,情况可能更为复杂”(《聪明的投资者》,1949,第91页)。在《聪明的投资者》之后的版本中,格雷厄姆更加表明了支持投资成长股的态度,“显然地”,他说:“只要此类股票的价格不是高得离奇,投资者都愿意购买与持有。”
从资产投资组合角度来看,格雷厄姆在他投资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是以一名价值投资者的身份出现,他利用价格波动,低买高卖股票,成功完成了数不胜数的股票交易。然后,在他最著名的一粧成长股投资中,格雷厄姆获得了比其他所有价值股投资收益总和还高的回报。在这桩成长股投资中,格雷厄姆在GEICO还是一个年轻公司的时候就买人了这家公司的股票,并且一直持股很多年》换言之,格雷厄姆毕生探索价值投资战略,然而令其腰缠万贯的则是进行了成长股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