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技术股的所有者。
2.使所有权和股票分红权适当分离。
3.后续技术人员适当占有股份。
在细分技术股时建议:
1.技术股最好不一次分完,要留有余地。
2.技术股除大部分分配给创造这项技术的主要技术人员外,还应分配给在创造这项技术中起主要作用的经营和技术管理人员。3.在有条件时应考虑扩股和配股。
4.分红回填股应与现金、实物出资入股相结合,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便更好地体现风险与利润共存。
5、入股之技术归新公司所有,撤除技术应赔偿损失。
从法律概念上严格讲,如果是以技术入股的方式成立有限公司,会复杂的涉及到一系列的潜在法律问题,处理不好对股东的现在乃至今后都会有法律影响,比如技术本身的价值,折算多少股份等等问题。
因此,干股和技术股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投资者如果想要在公司中进行投资的话,那么技术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