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据商务部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各省(区、市)示范县申报数量上限为279个。
根据《通知》内容,今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更注重“靶向发力”。将推动综合示范对具备条件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实现全覆盖。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在物流、培训、供应链等项目建设上,向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
具体申报范围包括:未纳入综合示范、且具备基本条件的国贫县;已支持过的国贫县及农村电商发展潜力较大的县(不含市辖区);农村电商工作典型县。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方面的建设。以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为例,将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手工、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建设,以及精深加工、物流仓储、营销策划和金融保险等全链条服务。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原则上,资金用于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0%。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来,我国已累计支持示范县1016个,覆盖国家级贫困县737个,占国家级贫困县总数的88.6%,其中支持深度贫困县1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