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据了解,这是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虽然这份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公布的比往年晚一些,但依然重磅。
《意见》提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农村电商,《意见》着墨颇多,可见中央对其寄予厚望。
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商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市场逐渐被“唤醒”。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6322.8亿元,相比2017年上半年中国农村网络零售额4402亿元,同比增长44%。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所以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意义非常重大。记者认为,此次《意见》将给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以下三点变化。
第一,将对农产品品牌化提供助力。《意见》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式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强调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据统计,我国拥有3000多个地标农产品,除去赵县雪花梨等极个别的农产品有一定知名度外,大多数都默默无闻。没有品牌,我国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处于劣势,与跨境生鲜相比,更是没有丝毫竞争力。当前,众多电商如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加入到农产品品牌化的大潮中。数据显示,2018年淘宝天猫双十一期间,青海特色商品卖了0.27亿元,增长了108%;其中,对外销售最多的商品是冬虫夏草、乳制品、肉干、糕点和茶具。因此,《意见》将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化大有裨益。
第二,有利于促进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由于中国农业分散性,农产品运输链条太长,农村物流在农产品上行中“鞭长莫及”。记者对这一点深有体会,记者老家在农村,前些年给在老家的父母买产品只能是先邮寄到县城的姐姐那里,姐姐回家看望父母时再捎回,比较费时。近两年物流行业在农村发展是非常迅速的,现在商品到村已经可以实现,但也是差强人意。只有物流体系逐步完善,农村电商才可以实现“农产品出得去,相关产品进得来”。相信《意见》发布后,农村物流网络建设会更上一层楼。
第三,有利于农村数字经济建设。《意见》指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就分析指出,未来数字中国的努力方向之一,就是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此次《意见》为数字乡村建设定调后,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定会提速。
总之,《意见》为农村电商发展绘制了美好的蓝图,相信农村电商会获得极大的发展,同时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