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某公司当年的净利润的分配情况和年末分配利润的情况。它是依据“收入-费用=利润”这一平衡公式编制而成的。主要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毛利、营业外收入及支出、税前及税后盈利等科目及金额。
利润分配表的编制是从公司净利润额开始的。其科目分析如下。
(1)利润分配
①可分配的利润
在公司的净利润中扣除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即得可分配的利润总额。用公式表示为:可分配利润二净利润十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是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5%7%的比例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基金。
③未分配的利润
未分配的利润指的是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扣除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金和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金-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公式中已分配优先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额;任意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可分配利润中自由计提的公积金,其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的风险和不测;已分配普通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派发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未分配利润额权益归公司投资者所有。
(2)解析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反映公司税后盈利的分配情况及公积金与未分配利润的增减变动的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制企业中的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年度报告,其中,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就是一项很重要的公告内容。
如以某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为例:
表1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①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利润中占70%以上的业务才能称主营业务。
②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已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③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④主营业务利润,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利润。
⑤其他业务利润,反映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营业利润,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利润。
⑥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各项销售费用,如广告费。
⑦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⑧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金融机构手续费。
⑨营业利润,指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之和。
⑩投资收益,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以及认购的股票应得的股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