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受总资产和总负债的影响产生增减变动。在企业开办成立之初,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投人的资金,随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盈亏表现为数字上的增减。它由4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可以被看作是企业的永久性资金,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在融资过程中实收资本是企业对债权人表现出来的诚意,也是债权人出借资金的一项保险。和“今天想吃醋,谁家借点螃蟹”的道理是一样的,投资者设立公司需要10万元启动资金,自己仅出资1万元,其他9万元全部依靠外来借款,这种情况恐怕很难有人愿意出借资金,一旦出现问题,投资人投人的资金根本无法偿还借款,给债权人带来巨大的损失。
资本公积是一个百利而无一害的项目,这里不做过多介绍。盈余公积分为公益金和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的一种备用资源,但法定盈余公积计提至实收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存下来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与不分配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一些问题。因为未分配利润的余额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净利润再扣除计提盈余公积以及本期已分配利润后的余额,通常在虚增利润的情况下,虚增后的净利润计人未分配利润,由于计人未分配利润部分的本期净利润是虚的,并没有实际的资产流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未分配利润实际是无利可分的。而为了保持较高的盈利增长,企业不得不在原来虚增利润的基础上继续虚构更大的数字,如此循环下去,未分配利润科目就越来越大,既不能分配也无法转增资本。
上市公司“江苏阳光”在2008年的财务报告中披露,同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47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1.74%。伴随着1.47亿元净利润的产生,2008年年底江苏阳光未分配净利润达到了8.14亿元。数额如此之大,却从未分配过股利,也没有转增资本的意向,不禁让人怀疑。从江苏阳关历年来的财务报告中可见,自2003年起,该公司从未亏损,并且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利润增长。那么连续6年不分配、不转股又是为哪般?还是有虚增利润的嫌疑,如此真的是无利可分了。
对于已分配的利润,一样不能让广大股民欣喜。股息收益率过低,打击股民热情。
2012年4月,贵州茅台拟向全体股民派发共计41.5亿元(含税)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股利人民币39.97元。消息一经传出,顿时在A股市场产生了不小的轰动,各大媒体更是将茅台唤作史上分红王。但是经过分析,茅台虽创最高分红纪录,但是由于股价过高,计算下来股利收益率仅为1.9%,由此可见,贵州茅台的派现水平的确是辜负了“分红王”这一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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