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投资对象:具有消费垄断的公司
1938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一个叫劳伦斯·布鲁伯格的学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论述了消费者垄断的投资价值。
布鲁伯格认为,消费者的商誉意识与下列因素相关联:企业便利的地理位置、彬彬有礼的雇员、便捷的送货服务、令人满意的产品。他还认为持久而诱人的广告使某种产品和商标深深印在了顾客心里,从而在购买时只买这几种商品。或者通过某种秘方和专利,一个公司提供与众不同的产品能够吸引顾客,就像可口可乐的秘密配方。
布鲁伯格说,由于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给公司带来了可喜的结果:更高的权益收益率、利润的增长、股票的良好业绩,从而使这些公司的股票无论在经济景气还是萎缩的情况下,都可以占领市场。
巴菲特参考布鲁伯格的理论,发明了一种方法来检验某企业是否存在消费者垄断,他的问题是:“如果有几十亿资金(他确实有)和在全国50名顶尖经理中挑选的权利,能开创一个企业并且成功地与目标企业竞争吗?”
如果问题答案是“不”,那么这个企业就具有某种类型的消费者垄断。
在巴菲特看来,检验消费者垄断的效力的一种方法就是看如果不以赚钱为目的,竞争者能对该企业产生多大的破坏力。它有可能和《华尔街日报》竞争吗?你可能花了几十亿资金,但仍不能减少该刊物的读者人数。你能开创一个口香糖公司与箭牌公司(Wrigley)抗衡吗?好像迄今为止无人成功。
想一想全世界有多少不同的地方在卖可口可乐!每个加油站、电影院、超级市场、饭店、快餐连锁店、酒吧、旅馆、运动场,都有可口可乐的影子。它如此受人欢迎以至于商店和饭店都不得不销售它,因为不这样他们就会失去很多顾客。你能再想出其他品牌的商品是各个摊贩们非卖不可的吗?
如果你想和可口可乐竞争,你必须具有相当于两个通用汽车公司的雄厚资本,但说不定你还是会失败,因为可口可乐是一种无人能敌的品牌,我们已经消费了好几万杯这种饮料,你怎样呢?你的孩子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