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伟大企业做更深刻的理解,有必要对伟大企业的生意特征,赢利模式和商业逻辑进行进一步的探讨。特征一词,按字典的解释是:可以作为事物特点的征象和标志,那么生意特征指的是这个生意特点的征象和标志。
而模式一词的字典解释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样式,则赢利模式可以解释为这个生意赢利的标准形式或样式。所以我们可以把伟大企业的生意特征和赢利模式表面理解为伟大企业这个生意特点的征象和标志以及它赢利的标准形式或样式。
但这样的表面理解显然对在一堆沙金混杂的企业中挑选出明珠型的伟大企业帮助不大,需要另辟蹊径深入挖掘。
巴菲特既喜欢企业所具有的竞争优势特性,更喜欢竞争优势特性的长期稳定性,在1987年的股东信中表达了这一观点:“经验显示,能够创造盈余新高的企业,现在做生意的方式通常与其5年前甚至10年前没有多大的差异,讲得更深入一点,在一块动荡不安的土地之上,是不太可能建造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而具有这样稳定特质的企业却是持续创造高获利的关键。” (摘自巴菲特1987年致股东的信)
巴菲特相信,哪些能够持续创造高获利的企业,必定拥有稳定的商业特质,变来变去的企业,不具备稳定的商业特质,也就不会创造持续的高获利。这是商业逻辑所决定的,所以巴菲特对伟大生意的成熟经验是,伟大的企业存在于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稳定成长的企业中。
这个原理似乎人人皆知,但你怎么能够做到判断正确而不出错呢?这是问题的关键。判断一个生意是否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商业特质,牵涉到一个人的商业经验、商业素养和商业洞察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际上并不那么简单。
这属于从“质化因素”来认识和理解伟大企业生意特征的范畴,不容易讲透彻,为便于我们的认识和理解,还是从下面的实例详细谈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