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跟Jon是Bridge家族第四代的成员,并把公司当做是自家般在经营,除了股票上登记的名字改成Berkshire外,其它一切不变,靠着选址正确,Bridge成功地扩张据点,此外更重要的,每个据点的员工都充满了热情与专业知识,今年我们将进军双子城。
股东
至于犹他州的R.C.Willey,其成长的态势更加惊人,拜外地新店所赐,公司营业额成长了41.9%,毛利也有所改善,其中包含拉斯维加斯的两家新店。
我要跟大家说,这些店事实上是我的主意,只是我本来以为它们做不起来,虽然我明明知道BillChild跟R.C.Willey在犹他州的辉煌战果,他们在当地耕耘已久,但我就是觉得这种星期天不开张的做法在外地肯定行不通,但结果证明我们在外地Boise的第一家店就一炮而红,但我还是不相信,不断质疑已经习惯没有周休的拉斯维加斯居民是否也吃这一套,这种怀疑在我们当地的第一家店于2001年开张,彻底被粉碎,单店营业额居所有分店首位。
Bill跟他的继任者ScottHymas,趁胜追击在20分钟车程远的地方,开设第二家分店,当时我认为此举将拖垮第一家店的营运,成本肯定不敷效益,结果呢?两家店的营业额比起其它分店都高出26%,且营业额年年成长。
R.C.Willey很快就要在Reno开店,但在正式投入之前,Bill跟Scott礼貌性地征询我的意见,一开始,我对于他们向我请益感到颇为自豪,但最后证明,他们只是把我的看法,当做反向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