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營保險事業所取得主要資金的來源就是浮存金,這筆錢並不屬於我們而只是交給我們暫時保管,浮存金的來源包含(1)藉由我們所提供的服務-亦即保險防護時,所收到的保費,期間通常長達一年,(2)損失已經發生但卻不必馬上支付的理賠金,因為有些損失可能要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才會被通報、協商乃至於和解(就像是石綿案一樣)。
保险业
保險浮存金固然多多益善,但前提是其取得成本不能太高,浮存金的成本取決於核保績效,也就是相對於收到的保費收入,支應損失及費用的比例,產物意外險通常都會產生核保損失,其結果往往導致浮存金的成本不太理想。
總的來說,我們的成績相當出色,確實我們過去曾有五個年頭浮存金的成本超過10%,但是在Berkshire跨入保險領域的37個年頭中,有18個年頭享有核保利益,這代表我們以收取費用的方式保管這些資金,而這些便宜資金累積的速度遠遠超過當初1967年我介入這個行業時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