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到這裡我們通常會準備一張表來說明保險業過去十多年來的綜合比率,綜合比率代表保險的總成本(理賠損失加上費用)佔保費收入的比例,多年以來,比率在100以下代表有承保的損失,也就是說,保險業者當年度從客戶那裡收到的保費,不足以支應必須支付給保戶的理賠款以及營運所需的費用開支。
股东
當然若是兩者能夠相等,將會是一個很令人高興的結局,因為保險業者在真正支付給客戶理賠金之前,通常有一段時間可以將這筆錢好好地運用,因為大部分的保單都是先向客戶收取保費,更重要的是,通常得花上一段時間才會將損失理賠款給付出去,尤其是像產品責任險或是專門職業執行業務不當等保險,通常要花上好幾年的時間,才能將理賠損失定案。
再講白一點,這些保戶預付的保險費加上那些已經發生但還未理賠的資金統稱為保險浮存金,在過去,利用這些浮存金創造投資收益,使得整個保險業即使面臨高達107到111的綜合比率,卻依然可以維持損益兩平。
不過隨著利率下滑,保險浮存金的價值大幅滑落,因此過去我們提供的比率已經無法用來衡量保險業者每年的獲利狀況比較,今天一家擁有相同綜合比率的保險公司比起1980年代來說,已無法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