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1991年做了一件大型的購併案,那就是買下布朗鞋業,這背後有一段有趣的故事,1927年時有一位29歲的年輕商人-Ray Heffernan以10,000美元買下這家公司,並把它搬到麻賽諸賽州,從此展開長達62年的事業(當然同時他還有其他追求的目標,高齡90歲的他現在還在加入新的高爾夫球俱樂部),等1990年Heffernan先生宣佈退休時,布朗鞋業在美國已有三座工廠,還有另外一座在加拿大,每年的稅前獲利約有2,500萬美元。
股东
這期間Heffernan的一個女兒Frances嫁給了Frank Rooney,當時Heffernan嚴正地告訴他的女婿最好斷了想要參與經營布朗鞋業的念頭,但這卻是Heffernan先生所犯下的少數錯誤之一,Frank後來跑到另外一家鞋業Melville擔任CEO,在他從1964年到1986年擔任主管的期間,Mellville每年的股東權益報酬高達20%,而股價更從16元漲到960元(經過還原後),而在Frank退休多年後,Heffernan先生因為生病,才叫Frank回來經營布朗鞋業。
之後在1990年Heffernan先生過世,他的家人決定要把公司賣掉,所以我們的機會就來了,那時我們認識Frank也有好幾年了,但沒有好到讓他認為Berkshire是布朗鞋業合適的買主,反而他把賣公司的事交給一家投資銀行來負責,可想而知投資銀行絕對不會想到我們,但是就在去年春天,Frank跟John Loomis一起到佛羅里達打高爾夫球,John是我多年的好友,同時也是Berkshire的股東,他總是隨時注意有沒有適合我們投資的對象,在聽到布朗鞋業即將出售的消息之後,John告訴Frank說這家公司應該要投到Berkshire的麾下,而Frank也從善如流馬上打了通電話給我,我當下覺得我們應該可以談得成,果然在不久之後,整個交易便確定了。
我之所以會對這項交易這麼感興趣的原因在於Frank願意繼續留下來擔任CEO,就像我們其他所有經理人一樣,他不需要因為經濟因素而繼續工作,但他確實熱愛這項任務且做的很好,這類型的經理人可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請"得到的,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提供一個夠水準的演奏廳,讓這些商業界的天才藝術家可以在這裡好好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