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多,低成交个股不断涌现或成常态
核心结论:
①对比成熟市场,A股退市制度较宽泛,执行力度较弱,美股退市率约为6.24%,港股约为0.59%,A股约为0.14%,A股退市难源于制度有效性不足和退市去向单一。
②退市制度不完善导致A股低成交个股不断涌现, 17年至今低成交个股市场占比从10%上升至22%,随着A股机构投资者增多这一现象或成常态。
③借鉴美股,A股退市制度改革需要明确化、简易化,加强市场类指标在退市中的作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建立“梯级”转板机制。
18年7月27日,证监会对现行涉及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规则做出修改,并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深交所紧随其后审议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则,一系列的举措反应了监管层对于建立有效退市制度的决心,基础性制度的改变势必会深刻影响A股的市场生态。
风险提示:经济增长速度快速回落,通胀快速高企引发货币政策从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