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公布中期报告后三个月或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