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一词源于赌博活动,指以资金实力调控筹码,利用自己有利的条件操纵、影响赌局的整体过程和结果的团体。证券市场中的庄家是一个引申概念,其借用赌博中庄家的名称,与通常所称的“机构”券商等同。他们拥有资金、人才、信息、技术、场所、关系、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相对市场中的散户而存在,在市场竞局中处在绝对的优势。庄家本为一个中性词,其本身没有褒义、贬义之分。
庄家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如果给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可以如下描绘:庄家以在市场中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其拥有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优势,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在某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控制某类股票的股价走势的团体或组织。庄家有以下特点:
1.有能力控制一段时期内股价的走势。
2.与上市公司等有关部门有较好的配合关系,能制造市场炒作题材。
3.有意识地进行与目前股价走势的反向操作。要买人时,还不时地卖出股票以稳定股价;要卖出时,还要买人股票以提高股价。
4.在市场低位以现金转换筹码,在市场高位以筹码转换现金。
5.庄家在市场中表现为股价走势的“庄股”特征。
6.其有多项优势的团体。
7.以市场为敌人。庄家进驻市场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赚钱。庄家要赚钱,则其他投资者必然赔钱。
市场中常常听到人们把庄家与主力等同起来,混为一谈,这是不合理的。庄家是指实力雄厚并能控制股价的团体;主力则是指市场中的主要力址,他们能在某一个短暂时段影响股价,但其最终不可能控制股价的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