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落地!并购重组“小额快速”怎么审?
随着证券市场并购重组交易日趋活跃,交易金额小、发股数量少的小额并购交易不断涌现。为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特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证监会于近日推出“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明确审核的适用情形和适用要求,提出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直接审议,简化行政许可,压缩审核时间。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证监会受理后直接交并购重组委审议:(一)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二)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其中,“累计交易金额”是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累计发行的股份”是指用于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份。未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一)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二)按照“分道制”分类结果属于审慎审核类别的。需特别注意的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证监会强调,在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问责,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强化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如何评价证监会“小额快速”的审核机制?新机制的落地又将给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本期《财富连线》邀请益学投资金融研究院院长张翠霞、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为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