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期货合约的三大特点一标准化、连续买卖、履约担保
外汇期货交易是金融期货的重要种类,是指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规定合同的买卖双方在指定的某一天或某些天内按合同约定的汇率买进或卖出某种外汇的交易。因此我们说外汇期货就是将未来要进行的交易用合同将汇率先固定下来。
在外汇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一般只是外币,而不是其他形式的外汇(如以外币表示的各种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因此,有的著作或文献中也将外汇期货称之为外币期货。日前在金融期货市场上交易的主要货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等。
外汇期货合约不同于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广泛使用的其他契约、合同。它具有自已的显著特征:
第一,外汇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 在外汇期货合约中,进行交割的货币币种数量、交割时间等条款都是事先确定好的,惟一可变的因素是价格一汇率。正是这种合约的标准化。使得市场的流动性大大提高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
第二,外汇期货合约是一种能够在交易所内连绞买卖的合约。合约的标准化特征,使得这种合约非常易于连续买卖,因此大量的期货合约都是合约到期日以前以平仓方式进行了结,而最后真正进行外币交割的只有极少数。
第三外汇期货合约是由金融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所提供履约担保的合约。在外汇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所充当买卖双方的对方,即是买方的卖方,又是卖方的买方,同时它们还对合约的履行提供担保,因此买卖 双方不必为交易对方的信用担忧。
在有些金融期货市场,被作为外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的不仅有外币,而且还有本币。例如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就有英镑期货合约的交易,新西兰的奥克兰期货交易所也有新西兰元期货合约的交易等。很显然,这些被作为期货合约之标的物的货币对市场所在国而言,都只是本币而不是外币。为什么呢?实际上,外汇期货与其他任何一种期货品种不同,外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两种货币之间的期货交易。而至于这两种货币中究竞哪一种是外币,哪一种是本币或者在这两种货币中有没有本币,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正由于这个原因,有的专业人士也将外汇期货这一期货品种称之为货币期货。因此,外汇期货、外币期货及货币期货实际上只是同期货品种的不同名称而已。
外汇期货交易通常具有强烈的投机色彩,因此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即以反方向交易来取得价差收益或将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然而,当价格走势朝有利方向变动时,则不进行反方向交易,静待交割日的到来,反而有利,只不过这种情况很少,仅占总交易额的5%左右。当市场变动对合同的当事者不利时,则合同当事者将迫不及待地进行反方向交易,以了结合同。因为市场是开放型的,不论价格如何变化,已订立的合同依然有效,而清算公司以每天的市价为基础,计算合同当事者的损益,并增城客户保证金账户的余额。当客户遭受重大损失时,清算公司的清算会员将不管客户同意与否,主动进行反方向交易以结清头寸。至于在交割日仍末找到合适的买卖价格者,合同当事者只好依照合约办理交割。所谓反方向交易是指订立相同货币.相同金额的新的反方向合同,卖出原来买入的期货,或买入原来卖出的期货,但并不是以原资产(即最初立下的合同头寸)作反方向交易,因此外汇期货交易即是差额清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