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6月证监会发出《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高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之前,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高担保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就是在这些担保中,上市公司不断地被掏空。由于公司为他人提高担保,从而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能必须在将来为被担保方偿付一定的进而,因而这种担保被称为或有负债。如何得到公司的或有负债情况,降低投资风险,是年报分析的重要任务。
在上市公司年报中,关于或有负债的资料可以从如下几个部分得到:
年报第七部分“重大事项”,财务报表附注。以ST棱光为例, ST棱光2000年报第七部分“重大事项”显示:
11,其他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截止到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已核准的总额为人民币56933.0589万元、美元159.8万元,具体如下:公司为大股东担保的数额巨大,可能承担的或有负债已经使得上市公司不堪重负。
而公司的审计机构还是对公司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做出了反应,公司2000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是无保留加解释段:此外,我们还注意到,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其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金额高达348, 576, 373.92元。该欠款已得到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确认,其数额已超过公司的净资产。
同样,财务报表附注中一般会包括或有事项部分,仍以ST棱光为例,其财务报表附注有“9,或有事项”,以及“11,其他重要事项”:
(2)截止到报告日止,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从上述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相关资料一般可以得到上市公司为股东及关联人作的担保以及可能承担的责任。
在分析年报时,必须对此提高警惕,尽量找出公司可能将承担的债务,并判断其可能性。证监会在2000年发出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高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和个人提高担保,公司为其他人提高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因此,投资者今后对年报中列示出的担保事项分析时,更多的要看公司为他人担保是否有合理的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