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通过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资本,即经营所得净收益的积累。
上市公司利润扣除按国家规定上交所得税后,即为净利润。净利润可以按照协议、合同、公司章程或有关规定,在公司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可以作为公司所有者投资所得,也可以为了扩充公司实力追加投资;或出于以盈抵亏、预先作准备的考虑等,将其中一部分留下不作分配,这部分留下的净利润与公司所有者投人资金的属性一致,均为股东权益,在会计上算为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属股东权益,股东可以安排分配。这部分有指定用途留存收益称为“盈余公积”。因此,留存收益可分为两类: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2)未分配利润是指未作分配的净利润,其有两层含义:一是这部分利润没有分给公司的投资者;二是这部分净利润未指定用途。
投资者应该知道,上市公司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补亏,还是用于转增资本(“送红股”),只不过是在同属股东权益的不同分类项目中的相互转换,如公司的转增股份,在减少盈余公积的同时,也增加了实收资本。这种相互转换,并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的增减。而“未分配利润"在资产负债表上有贷方余额,反映了公司现有的而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余额在借方,则反映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