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理财案例
2006年2月,冯女士所在单位为冯女士在A公司投保了5万元的组合型家财险产品(附加盗抢责任),冯女士觉得5万元保额较少,半个月后又在B公司投保了10 万元的家财险(附加盗抢险),两份保单的保险期限均为一年.
2006年“五一节”长假,冯女士全家外出旅游,归来后发现家中被盗,丢失财物、现金首饰等合人民币9000元。冯女士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报案,
但结果却不像冯女士当初想的那样,可以获得每家保险公司9000元的赔偿,总计1.8万元。
案例分析
冯女士就同一保险标的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属于重复投保,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对于“重复保险”,由承保的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任。所以按照保额比例算,A公司赂偿金额为9000元的1/3,即3000元; B公司赔偿金额为9000元的2/3,即6000元。
那么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都有哪些事项苦要注意呢?请看下面的建议。
理财建议
(1)保足保全
现在,有的公司为了少交保费或是由单位集体统保,常常只保相当于财产实有价值的1/10, 这是很危险的。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只能按实保赔付。这样不仅弥补不了遗憾,而且变得有更多的遗憾。
(2)不要重复投保
现在的保险公司很多,而且有很多业务员上门揽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把相同价值的全部家庭财产同时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足额投保。
如果这样,你的麻烦会很多,不仅平时要跟两家保险公司打交道,而且,即使出险,你也不会因此而多得一分钱的赔偿。因为各家保险公司会按照各自所保的保额进行比例赔偿.最后的合计金额往往会跟你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所获赔偿款相等。例如本例中的冯女士就属于这种情况。
(3)地址变更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单载明的地址上的财产才属于保险范围,如逢搬迁,地址交更,一定要及时投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若不然,一旦出险地点与保单所注地址不符,保险公司是有理由不赔的。
(4)财产及时增保
如果又添置新家产,且价值不菲,那么最好到保险公司增办保险,这样才可解后顾之忧。况且保险公司一般都有增额保单,增项十分方便。
(5)保后要做好防灾损式
不能认为投了保险就万事大吉,有灾不救,有险不避,甚至故意搞小动作,一旦查明,保险公司会坚决拒赔。而如果你有险必避、有灾必救,那么保险公司不仅会赔偿你的财产损失,而且连你因避险.施救所付出的经济损失会一并赔偿。
(6)并不是所有的家庭财产都可投保
现金、有价证券、存折、字画、古董、金银首饰等是不保财产。
(7)实际损失超过投保金额时最多按投保金额赔偿
出险后,保险公司最多只能按投保金额赔偿;实际损失若小于投保金额,就按实际损失赔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保险人在有效期内出现多次保险责任事故,这多次赔偿是累计计算的,只要累计计算的赔偿达到保险财产总额,这份保险单即使未过有效期,它的保险责任也终止。假如一次赔偿额就达到投保总额,保险单的保险责任也同样终止。
[名词解释]
[1]组合型家财险: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型家财险,除了保障基本的家庭财产安全之外,还保障宠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等多种风险,有的还涉及保姆的“忠诚”保险和家庭财产引起的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