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当事人主要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持有人以及其他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我们分别对他们的职能进行介绍。基金发起人就是设立和组织基金的法人,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筹建基金。基金成立后,基金发起人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当基金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的费用,及时退还所募集的资金本息。
基金管理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使得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事务。
基金托管人是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基金资产被挪用而设立的机构。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包管分开的原则,资,产的管理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而资产的托管则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托管人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是投资者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机构。
基金持有人就是基金投资者和基金收益人。基金持有人的权益主要是通过基金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来行使。
在基金运作中,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持有人,各当事人之间是互相合作,互相制衡,互相监督的关系。
(1)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基金管理人由投资专家组成,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不拥有和接触基金资产,基金资产的保管和清算由基金托管人完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是经营和监管的关系。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购买指令。
(2)基金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基金持有人是基金资产的实际拥有者,而基金托管人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而基金资产的实际收益者是基金持有人。因此,基金持有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二)基金运营的组织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简介
(1)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以外,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总经理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行政事务管理以及部门协调、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
(3)资讯技术部。资讯技术部负责基金公司所有电脑资讯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4)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的研究开I发、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设计推广等。
(5)交易清算部。交易清算部主要负责基金投资的交易和清算,交易室及时准确地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将交易的结果反馈给基金经理,基金清算室负责与基金托管银行的业务联系,及时准确地做好基金的会计清算和相关的基金财务报表工作,比如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等。
(6)基金投资部。基金投资部负责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想办法使资产尽可能增值。基金投资部在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能部门显得比较重要和显着。
(7)研究策划部。 研究策划部主要负责对证券市场、行业以及上市公司、宏观经济等进行分析,对基金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投资物件等进行全方位研究,为基金投资决策提供服务。
基金管理公司高层组织简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基金投资部经理、研究策划部经理和相关基金经理组成。投资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投资决策委员会3/5以上成员参加会议,并且参会人员一半以上表决通过,才能形成有效的决议。总经理拥有最后一票的最终否决权。
(2)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基金资产市场风险的测量和监控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由风险评估员、基金公司负责宏观经济分析的策略分析师以及公司总经理组成。风险控制委员会在一套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基础上,对基金资产进行日常性的和详细的技术性风险测量和监控,并针对各自基金的特点,进一步分析研究,尽最大可能提出规避市场风险的投资策略。
(3)基金经理。基金经理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