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的发迹史虽然独特,但并未脱离中国商人的一般发迹规律:80年代搞承包、90年代弄上市、20世纪玩重组。凡是在中国能够数得上的商人,大体上都走过了这样一条路线。刘波的发迹史,是中国当代商人的缩影。随着金融业的治理整顿,随着中国上市公司的拨乱反正,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我们可以推断,还会有商人们不断退出。
金融业
在中国商人的发迹史中,一个最直接的形式是:通过关系直接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然后用贷款从事公关活动,从而继续获取更多的贷款。我们简单地把金融黑洞责任推给银行似乎不妥,但国有银行在交易过程中,连最基本的保障措施都没有,是典型的赌徒式的经营方式。如果遇到良心发现的商人,国有银行的贷款还能收回一二来;如果遇到亡命之徒,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得到一纸毫无价值的判决书。刘波远去的背影让我们又一次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结局。
中国渐进式的改革造就了许多刘波式的商人,他们在现有的框架里左冲右突,寻找商机,一旦发现缺口,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获取利益。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管理体制上高度集中,条块分割十分严重。而在垂直领导的体系中,很容易存在信息传递失真以及信息交流中的不对称问题。这就为不法商人提供了许许多多的有利条件,使得他们钻空子的魔术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即便发现了商人可以利用的漏洞,也往往无法及时修补。
金融企业也是一样。我们的国有银行摊子过大,地方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在商业谈判和诉讼过程中,很难从商业角度及时地做出判断。再加上领导层的不稳定,商业银行与行政机构毫无二致。解决商业银行问题的最佳办法就是让国有商业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成为独立的金融企业,它们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中央政府可以集中优良资产,成立国家级的崭新的金融企业,以应对跨国金融企业的竞争。
当某些商人对自己的上层背景津津乐道时,我们可能忘记了,正是庞大而又多层的管理体制给其提供了一个又一个保护伞,如果能够建立更加透明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架构,如果能够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整理和分析系统,类似诚成文化公司这样的贷款事件就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