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的意义主要涉及财务效应假说、信号传递假说和委托代理假说。
(一)财务效应假说
1, EPS假说。该假说认为公司回购减少了流通在外的股票,从而提高了市场对公司每股盈利的(EPS)的预期,这种提高的预期会带来公司股价的上升。
2,财务杠杆假说。公司通过回购股票降低了所有者权益,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达到最优资本结构。Vermaelen认为,当公司借钱进行股票回购时,事实上是以举债代替发行股票。
3,税差价说。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回购向股东发放现金规避政府限制。股票回购给股东带来资本利得税率比现金股利税率低,公司如借债回购股票,利息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能增加股东财富。
4,财务灵活性假说。股票回购不具规律性,股利发放是持续的,回购股票的公司有较高的暂时性、非经营性现金流,且现金流动性波动较大。公司为了保证财务上的灵活性,以股票回购代替股利,即避免向股东承诺持续现金流的发放。
(二)信号传递假说
信号传递假说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学术界认同颇多的理论,股票回购被认为是公司管理层向股东传递信号的一种方式。该假说的重点在于,当企业股票市值被市场严重低估时,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回购一部分股票,引导市场投资者重新评估该企业。lkenberry, Lakonisshok和Vermaelen研究中验证了这一假说。
Vermaelen建立一个标准的信号模型证明,股份回购可以被用作传递信息的可信信号,原因是差公司模仿好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成本很高。
(三)委托代理价说
随着股份回购的理论发展,研究者们的目光开始转向更为广泛的利益群体与更加深层次的原因。给予委托代理关系的假说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财富重新分配假说。财富在不同的证券所有者之间和在股东之间转移是股票回购的动机。公司股份回购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将一部分资产清偿给股东,这一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是债权人。同时股票回购必须向股东支付一定的溢价,但并非所有股东都参与回购,财富在股东之间也存在转移。
2,控制权市场假说。公司管理层为了维持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反对敌意收购,以股票回购的形式收回一部分股权。20世纪80年代中期敌意收购活动极为频繁的时候,回购股票的公司空前增多,为控制权市场假说提供了有力证据。
3,经理人股票期权假说。股票期权假说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股票期权的兴起而产生的。该假说认为公司回购股票是为了实施股票期权计划。 Jlls 发现,如果管理层持有较多的股票期权,他们就更愿意进行股票回购操作。
4,自由现金流假说。Jensen (1986)提出了自由现金流假说,为了降低自由现金流量带来的代理成本,管理层应该将这些过量的现金发还给股东,因而股票同购被认为是基于这一目的发放现金的方式。
有哪些判断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否成功的依据?
1,股份回购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高效、有序运作。
股份回购是公司实施反收购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规武器,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价。股份回购在西方发达国家被普遍运用,是成熟资本市场上实施反收购策略的重要工具和常规武器。
其作用机理就是通过股份回购提高公司的负债率,增强杠杆效应,有利于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期;通过提升公司股价,增加对方进行收购的成本,抬高收购的门槛;由于股份回购需要大量的现金,通过股份回购减少了现金的持有量,降低了现金的充裕性,减少了被收购的可能性。
2,股份回购能否抑制过度投机行为,熨平股价的大起大落,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健运营。
股份回购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双赢”格局。对上市公司来说,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优化资本结构,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更有效的发挥财务杠杆作用;股份回购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的派现压力;股票市值被低估时,由于常会被理解为公司在向市场传递其认为自己股票被市场低估的信息,市场会对此做出积极的反应。
3,股份回购能否提高股东的回报。
对于股乐们来说,采用股份回购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现的股东获得现金股利,而不需要现金股利的股东则可以继续持有股票,并通过股份回购派发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税。
当然,这在我国现行法律是不允许派现的名义进行股份回购的;对于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比较大的上市公司而言,通过股份回购收回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一部分投资,以增加这些股份的流动性,提高其变现能力;若公司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
现金流比较充裕,不仅可以通过股份回购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而且不至于在股份回购后出现现金流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营运资产明显减少等对公司业绩有直接影响的不利因素,相反将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当然是有利必有害,股份回购的措施也有其不利的一方面。
股份回购由于缩减权益资本,扩大了债务资本承担的风险,债权人的利益受到股东权益保障的程度降低;股份回购容易误导投资者,造成市场运行秩序紊乱;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助长内幕交易和投机等。
因此,对于公司股份的回购要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就有可能抑制其负面作用,而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