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增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增城区2020年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按照《通知》,我区将于7月1日启动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于7月1日至7月15日的工作日期间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现场办理。
据了解,为推动我区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我区将对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利用具备条件的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垃圾填埋场、鱼塘、湖泊等场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资金补贴。
补贴分为发电量补贴和项目装机容量补贴两种。其中,发电量补贴对象为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将以2020年5月31日之前未领取补贴的发电量为基础,按照0.15元/千瓦时的标准计算补贴金额。项目装机容量补贴对象为建筑物权属人(居民建筑物除外),将以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单个装机容量补贴项目最高金额为200万元。
申报发电量补贴的用户需并网运行满一年,项目建设单位须为在广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装机容量补贴的项目需建成后验收合格并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