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开盘价是怎样产生的?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人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此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人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请注意,该价格就是开盘价,所有成交的报价都已该价格而非报价作为成交价)。下面,不妨举一例来说明。
假定,沪深300指数期货某月份合约申报排序如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
配对情况为:排序为1的买进价高于排序为1的卖出价,成交30手;排序为1的买进价还有20手没成交,由于比排序为2的卖出价高,成交20手;排序为2的卖出价还有40手没成交,由于比排序为2的买进价低,成交40手;排序为2的买进价还有50手没成交,由于比排序为3的卖出价高,成交50手;排序为3的卖出价还有70手没成交,但是,由于比排序为3的买进价高,显然已经无法成交。这样,最终的开盘价就是1288点,在此价位上成交140手(如按双边计算则是280手)。
在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在开市后自动转为竞价交易。
投资者应客观评估期望价值
投资就是购买未来的收益,这是投资的基本定律。比如说,目前A公司的市盈率是30倍,预计未来5年每年盈利有30%的增长,B公司目前市盈率是20倍,但是预计未来每年盈利只有10%的增长,究竟哪一个公司现在值得买呢?相信大多数投资者都会选择A公司,因为在第三年开始,以目前A公司的价格计算,市盈率已经降到了13.65倍,超过B公司三年后的15.02倍,5年后的价格差距进一步扩大,A公司市盈率已经达到8.07倍,而B公司仍然有12.42倍。可见,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对投资决策起决定性作用。但是无论多么有前景、有多高的增长率的公司,总有一个合理价格。如上述的A公司,如果目前的市盈率是50倍,那么5年以后的市盈率也只是13.46倍,落后于B公司的12.42倍,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B公司的增长率较低,但是其价格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价值,在目前的价格上仍然是值得投资的。相反,A公司尽管是一个更优秀的公司,但是目前的价格已经透支了未来的收益,也就是说以目前价格卖出的投资者已经提前享受到未来公司增长带来的好处,而买入的投资者不但没有超额收益,还要承担一些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作用的风险因素。
因此投资者应该树立合理的期望价值观,尤其在进入价格变动更为敏感的期货市场之前。如果一味不计成本地追涨,风险是非常高的,往往加速上涨时就是阶段性的高点。在10%保证金交易的情况下,一个反向的涨跌停板就会让开仓保证金全部亏损。如何教育投资者合理评估期望收益与可能承受的风险,冷静地分析实际价值与目前价格之间的风险收益比,不受市场气氛影响而追涨杀跌,是我们进行投资者教育的其中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