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2日晚,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有关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证监会、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等也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创业板注册制真的来了。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今年A股市场的头等大事。从6月12日晚出台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与配套措施来看,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不过,在一些主要内容方面,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向科创板看齐”的特征比较明显。比如,注册制下IPO的条件放宽了,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允许红筹企业上市;又比如,放宽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改为20%的涨跌幅限制等,这些基本上与科创板保持一致。
虽然创业板还增设ST、*ST制度,在退市制度方面也予以了完善,新增设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等退市标准,但给市场的总体感觉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科创板的突破不大。而实际上,创业板改革是完全可以取得更大突破的,在一些制度建设方面可以走在科创板的前面。
毕竟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走在前面,有探路的性质,是摸着石头过河。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已经有了科创板的经验,是站在科创板的肩膀上进行的,因此,理应取得比科创板更进一步的突破。而且经过一年的发展,A股市场的形势也发生了许多的变化,包括创业板改革本身也有不同于科创板的地方。比如,一年后的今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更是千夫所指,对其“零容忍”的呼声很高;又比如,创业板对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为10万元,远低于科创板50万元的资金门槛,这意味着创业板更应该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等。也正因如此,市场更期待创业板改革能进一步突破。实际上,创业板改革至少应该在这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应该得到完善。实行注册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希望通过注册制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上市融资,以此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于A股市场来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其首要任务。所以,支持企业上市是无可厚非的。但A股市场面临的问题是,企业上市支持的不单纯是上市公司融资,更是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原始股东上市套现圈钱。而且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套现的金额甚至远远超过了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这就意味着资本市场的宝贵财富——资金资源大量被重要股东套现抽走,这显然是不利于支持更多企业上市的。
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总股本4亿股以下的IPO公司,限售股是首发流通股的3倍,4亿股以上的IPO公司,限售股是首发流通股的9倍,这样每一家公司上市都给市场带来大量的限售股,股市也因此成为这些限售股股东的提款机。因此,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显然是应该尽早得到解决的。解决了这个问题,股市就可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让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对财务造假公司“零容忍”,这是市场各方共同的心声,从金融委到证监会,再到市场上的投资者,对待财务造假的态度几乎是一致的。但目前的退市制度并不能让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但不退市显然就谈不上“零容忍”。所以,创业板改革需要顺应这一呼声,将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而不是进行*ST处理。
三是尽快推出T 0交易制度。这是由创业板的特性决定的。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是50万元,把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挡在了科创板之外,所以科创板是否推出T 0,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意义不大。而创业板的投资者门槛是10万元,而且原来已经开户的投资者(没有资金门槛限制)也可以继续投资创业板,这意味着创业板有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由于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而且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放宽到20%,这就意味着创业板股票振幅加大,投资风险也相应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早日推出T 0交易制度,方便投资者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