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三板概念股?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而新三板概念股也就是沪深股市中跟上述新三板市场中有关的股票。
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当前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资金结算指定在建设银行相关授予资格分支机构,本地区域建设银行是否可以托管要去建设银行咨询,一般是冻结状态,使用时要预约。新三板有61家北京中关村挂牌公司,而且数量在不断的增长中,将扩展到武汉,上海,西安等全国各高新科技园区。新三板的多家公司在股东人数不突破200人的条件下,已经和正在进行定向增发实现再融资,将大大为新三板增添吸引力。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与现有股份转让有着较大的不同,投资者应予以注意。日前,“新三板”扩容已经日益临近,包括武汉东湖高新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多个国家级高新园区正力争设立“新三板”。在此背景下,“新三板概念”横空出世,成为兔年证券市场的第一个概念板块。根据券商观点,“新三板概念”的生力军包括三大板块,即券商、参股“新三板”及高新区个股。
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挂牌对象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具体挂牌条件是:
1、合法存续二年;
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
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截至2007年12月31日,只有中关村高科技园区获准试点。中国证监会、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已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上海张江、西安、武汉等高科技园区可能获得第二批试点资格。
“新三板”当前的报价券商主要有:申银万国、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和国泰君安。
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在证券业协会备案后,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新三板概念股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
1、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
2、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新三板集合竞价如何实际操作?
基础交易具体要求: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协议转让除外。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采取做市和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即时行情实行分类揭示。
做市转让的具体条款:
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可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退出做市后,1个月内不得申请再次为该股票做市。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收盘价为该股票当日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做市商在做市报价过程中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转让日的9:30开始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相对买卖价差计算公式为:相对买卖价差=(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价格×100%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20%时,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做市商每个转让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和对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做市商间转让股票,其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最高成交价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开盘价为该股票当日第一笔成交价。股转系统为做市商提供其做市股票实时最高10个价位的买入限价申报价格和数量、最低10个价位的卖出限价申报价格和数量等信息。做市转让的企业,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即时行情包括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参与做市股票的买卖。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协议转让具体条款: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只是盘后才能确认成交]协议转让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这个前收盘价是指当天的还前一天的?]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竞价转让具体条款:
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基础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创新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采取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个转让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5为连续竞价时间,14:55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9:15至11:30、13:00至15:00。采取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个转让日9:20至9:25、14:55至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每个转让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采取连续竞价,实时最高5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5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新三板进入混合交易时代,再分层与连续竞价可期待:
1月15日,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正式上线。至此,协议、做市、竞价三种转让方式全部上线,市场进入混合交易时代。多位券商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轮改革涉及交易、分层、信息披露等层面,改革之后将为再分层推出精选层,以及由集合竞价升级为连续竞价两项改革留下想象空间。
早在2013年新三板市场就确定了三种交易方式,当时确定在保留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 2014年8月25日,做市转让方式落地实施。2015年11月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新三板应坚持并完善多元化交易机制,改革优化协议转让方式,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改善市场流动性,提高价格发现效率。
在具备协议、做市两种转让方式后,由于缺少更多投资者入场,新三板市场陷入长达两年多的流动性低迷。
有投资机构人士向记者表示,集合竞价落地将一定程度上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更为重要的是也为连续竞价留下想象空间。预计推出精选层有望与连续竞价相伴而行。
此次分层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促进更多优质企业向创新层聚集,提高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与实施差异化的股票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相匹配,为进一步完善新三板市场功能的后续改革措施推出奠定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