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30日发布《关于促进上海创业投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加强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联动发展。
《若干意见》指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以及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作用,有序引导有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持续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高新领域的投资力度,不断提升国资创业投资发展活力,打造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定位相适应的科创投资品牌,不断优化行业发展政策体系,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形成一套综合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投资服务生态体系,促进创新链和资金链有机结合,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创业投资集聚发展新高地。
《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充分发挥科技投资服务平台作用,建立联通科技创新项目、各类基金及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纽带,丰富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和退出渠道。加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与创业投资企业的联动。探索集科技券商、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为一体的全功能科技投资服务平台。
《若干意见》明确,加强创业投资与各类金融机构的联动。充分利用上海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的优势,推动银行、保险、券商、各类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专业科技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形成全方位一体化的金融服务生态。《若干意见》提出,丰富创业投资企业的募资渠道。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创新各类资金募集手段,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联动发展。主动对接、联动长三角区域各类科创基金,在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注册和投资长三角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