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在北京组织召开资本市场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座谈会,与来自科创板发行人,以及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与会代表认为,《意见》使各方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清楚“做什么”、“怎么做”,明确了“什么不能做”的法律红线。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夯实各主体责任,以保障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顺利进行。
发行人要遵守科创板的信披规则
参加座谈会的科创板发行人代表认为,《意见》的发布实施,能够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更好为科创板这块试验田保驾护航。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胡少峰表示,注册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中国通号今后最重要的课题之一就是研究好、遵守好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中国通号或将成为科创板首家A+H股上市公司,胡少峰表示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以应对两地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对定期报告制订专门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时间表,对临时报告制定内部的报告管理要求,并明确不同披露信息的审批层级等。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蒋瑞翔表示,要在司法上继续加大对各类欺诈和腐败犯罪的打击,从严惩治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出现的各类问题。
“让遵纪守法开拓创新的好公司值好价钱,把弄虚作假欺骗市场的投机者扫进垃圾堆,让真正有实力、有需要的高科技企业得到融资,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实现市场优胜劣汰。”蒋瑞翔说。
压实保荐机构责任
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证券公司代表认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证券公司要履行好“守门人”职责,压实信息核查、验证义务,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
中信证券合规总监张国明在发言时表示,证券公司应对业务流程、内控制度、风控措施等进行完善,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履行保荐职责等方面持续做好必要的经营管理工作。
张国明介绍中信证券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落实《意见》,改善经营管理工作。一是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保荐职责;二是严明法纪,坚决杜绝证券犯罪行为;三是严格标准,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四是客观准确,做好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五是确保信息系统的高效运行,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张国明强调,一旦发现与发行人合谋串通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信息披露方面的违法行为、违法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公司将坚决予以惩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同时,中信证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科创板开户条件,强化客户资金来源核查。
中信建投合规总监丁建强说,科创板业务推进过程中,各相关主体要分别做到“不造假、不卖假、不买假”。中信建投投资银行委、内核部、法律合规部、风控部等切实履行“三道防线”的内控职责,以“不生产假货、不卖假货”作为公司的经营底线。
丁建强认为,证券公司要切实履行一级市场“守门人”角色,将合格的产品推上资本市场。同时履行二级市场“守门人”角色,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理性投资意识。
招商证券合规总监胡宇介绍了招商证券落实《意见》的主要措施。在保荐业务审查把关方面,采取多种尽调手段,确保被保荐的企业符合科创板的定位要求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质控、内核、风控等内控部门对科创板项目实施100%的现场核查。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招商证券根据交易所要求,开展了科创板适当性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关闭了自查发现的疑似垫资户的科创板权限;在异常交易系统开发疑似垫资的排查指标,同时按照交易所要求开发科创板异常交易监测指标。
在融资融券业务方面,制定针对科创板股票的业务限额、集中度、平仓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措施等。招商证券还全面梳理、加强账户实名制监控的管控机制,包括研讨确定场外配资的监控指标、阈值及监测标准,并建设公司针对全体经纪业务客户的防配资监控系统;同时,针对防配资的异常交易监控,按季度定期抽查监测异常交易情况。
《意见》引导和规范证券法律服务市场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代表指出,《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查把关责任,强调证券服务机构在发行上市提交申请文件和回答问询环节因虚假陈述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柳思佳认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力量,一个是证券的行政监管,一个是司法审判。《意见》的出台,就是从司法审判这个角度,给科创板打了一剂预防针和稳定剂。
“这不仅是针对单个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所作出的具体的执业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制度意义在于能够引导和规范整个证券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使证券法律服务业能够真正进入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柳思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