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如箭在弦。喜欢“炒新”的A股市场投资人也在紧张中期盼着。
但是,如何才能让制度创新的科创板不像主板、创业板,特别是新三板那样走得磕磕绊绊,如何才能让科创板真正成为A股市场增量改革的成功范例,如何才能保证科创板的平稳运行?我认为,有两件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否则,科创板极有可能又是一个翻版的创业板。
这两件事情,一是处罚,一是保护。
首先,处罚制度必须要回归到和证券市场本来的性质相应的水平上。所谓回归到本来性质相应的水平,就是必须和证券市场本身作为一个具有极其巨大的投机性的纯粹“金钱游戏”的特殊市场相应。证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高级形态,直接就是金钱的博弈。不论是IPO造假还是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操纵市场等等,都可以获取巨额利益,其巨大的利益很容易让参与者们铤而走险。因此,成熟市场的监管特别针对其违法犯罪的“财产”性质,不论是在行政处罚中还是刑事处罚中,都特别加重其财产处罚。对财产的处罚都非常严厉,巨额的罚款和巨额的罚金,往往可以让造假者倾家荡产。2002年美国安然公司造假案爆发后,直接导致公司倒闭,公司高管不仅被处巨额罚款和罚金,还被处以重刑,真正是人财两空。在美国,如果构成证券欺诈罪,刑期最长可达20年和最高500万美元的罚款。另外,1984年《内幕交易制裁法》中还进一步规定,除了没收非法获益以外,美国证监会还将对内幕人再追加3倍处罚!总结起来就是,一旦被查实内幕人非法交易成立,将会被证监会处以4倍的经济惩罚!
而目前A股市场的财产处罚,最高顶格处罚就是60万元人民币。这与证券违法犯罪的获益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而且刑事处罚也很轻。比如赵薇的万家文化一案,涉及严重的信披违规,而且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标的达30亿元的重组案,也仅仅是处以5年禁入和60万元人民币罚款,违法成本如此之小,如何震慑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呢?
特别是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应该更高,而且可能存在的高风险,尤其应该加大对科创板股票信披违规、欺诈发行的财产处罚力度,同时加大对证券欺诈索赔的支持力度,没有严厉的证券监管以及成熟的投资者民事索赔欺诈,注册制及科创板的成功都将面临巨大挑战。
总之,在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如果不有效解决对欺诈上市、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的严厉的处罚制度,不成倍提高违法犯罪者的违法成本,结果将不可想象。
其次,对投资者的保护制度,更要完善和加强。在目前的A股市场,虽然经过了不断的监管改进,但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应该借鉴和完善成熟市场的集体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科创板只有把这两件事情做好,才能确保科创板成为一个可以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试验地,成为一个真正的投资市场。从而不会走当初创业板的老路。
创业板当初被市场寄托了厚望,我也在当年创业板开板前撰文说,被热炒热盼的创业板千万不要成为杀猪板,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创业板确实成为了很多股民心中的伤痛。前车之鉴不可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