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一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应该说有很多方法,但通常可以分为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两类。非财务分析的途径很多,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调研等各种渠道实现。这里,我们重点讲述的是财务分析中最常用的两个估值工具:现金流折现模型(DCF)和市盈率估值方法(PE)。
1、市盈率(PE):
市盈率是每股价格与每股收益的比率。用每股收益与股价进行比较,反映了投资者对每元利润所愿支付的价格。这一比率越高,意味着公司未来成长的潜力越大。一般说来,市盈率越高,说明公众对该股票的评价越高。但应注意的是在每股收益很小或亏损时,市盈率往往非常高,此时的市盈率不说明任何问题。
市盈率这个指标的优点是,简单易懂,属于相对估值方法。就是找两家相似的公司,进行比较,然后判断价格是被高估还是被低估。缺点是简单的东西总是容易发生错误,因为没有两家完全相似的企业,每股收益相同的两家同行业企业,也不能说明它们未来的实力和成长空间就一定也将会相似,他们未来的发展状态甚至可能相差巨大,一家能够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而另一家可能走向衰退。
这个指标之所以有时候非常有效,是因为有非常多的人使用它、依赖它。还是前面曾经说过的道理,市场中应用市盈率来指导投资的投资者越多,投资行为造成的市场行情,就越可能实现自我验证。所以相应的,市盈率这个指标也就变得好用了。
2、现金流折现模型(DCF)
现金流折现(DCF)的原理是把企业未来产生的所有现金流全部折现到今天,看看它的价值是多少,然后和股价进行比较,以判断是高估还是低估。
现金流折现模型(DCF)的构建思路来源于债券,因为债券未来产生的现金流是通过契约而锁定的,所以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评估债券的价值时更加有效。但是在用它来评估一个企业的价值时,却面临企业未来经营稳定性的挑战,未来的现金流不可能是一个确定的数字,一切可能都是不确定的。因此,完全信赖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得出的企业价值结论,可能是一个精确的错误的数值。
但是现金流折现模型是现代金融学理论当中的重要模型之一,很多人都使用它,并且用它来指导投资,尤其有很多专业投资经理,所以它的有效性也在市场当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因此,现金流折现模型之所以有效,更主要的原因不是这个模型多么适合于用来预测一个企业的价值,而是因为使用它的人多,这些人通过投资行为对市场产生了自我验证的效应。
3.其他估值方法简述
PEG估值法
PEG是每股收益与净利润成长率的比率,公式是:PEG=PE/G
PEG法相对更适用于IT等成长性较高企业;而一般不适用成熟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PEG估值方法经常给过度投机的市场提供合理的借口,比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1999年到2000年对网络股的估值,就是依据PEG估值方法来支撑对高成长股票的定价的。
市净率(PB)估值法
市净率是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
市净率估值方法比较适用于周期性较强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的企业;银行、保险和其他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以及ST、PT绩差及重组型公司。PB估值方法不适用于账面价值的重置成本变动较快的公司;固定资产较少的,商誉或知识财产权较多的服务行业。
市销率估值法(PS)
市销率也称价格营收比,是股票市值与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比率,也是相对估值方法的一种
市销率=总市值/销售收入
市销率估值法的优点是,销售收入最稳定,波动性小;并且营业收入不受公司折旧、存货、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不像利润那样易操控;收入不会出现负值,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即使净利润为负也可用。所以,市销率估值法可以和市盈率估值法形成良好的补充。
市销率估值法的缺点是,它无法反映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即使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不影响销售收入,市销率依然不变。另外,市销率(PS)会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扩大而下降;营业收入规模较大的公司,PS较低。
EV/EBITDA估值法
EV代表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EV)=市值 (总负债-总现金)=市值 净负债
EBITDA代表未扣除利息、所得税、折旧与摊销前的盈余:
EBITDA=营业利润 折旧费用 摊销费用
其中营业利润=毛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EV/EBITDA估值方法一般适用于资本密集、准垄断或者具有巨额商誉的收购型公司,这样的公司往往因为大量折旧摊销而压低了账面利润;EV/EBITDA还适用于净利润亏损,但毛利、营业利益并不亏损的公司。
EV/EBITDA估值方法不适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变化较快公司;净利润亏损、毛利、营业利益均亏损的公司。资本密集、有高负债或大量现金的公司。
RNAV估值法
RNAV的计算公式:RNAV=(物业面积×市场均价-净负债)/总股本
物业面积、均价和净负债都是影响RNAV值的重要参数。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和较大的股本都将降低RNAV值。使用RNAV估值法,是对公司各块资产分别进行市场化的价值分析,从资产价值角度重新解读公司内在的长期投资价值。股价相对其RNAV,如存在较大幅度的折价现象,显示其股价相对公司真实价值则可能有明显低估。
4、估值工具的实战应用方法
掌握了各种估值方法之后,运用估值方法为企业定价的一般步骤是:
第一、尽量选择自己熟悉或者有能力了解的行业。有的公司所在的行业有可能是我们根本不了解或者即使以后花费很多精力也难以了解的行业,这类公司最好避免。
第二、不要相信报告中未来定价的预测。报告可能会在最后提出未来二级市场的定价。这种预测是根据业绩预测加上市盈率预测推算出来的,其中的市盈率预测一般只是简单地计算一下行业的平均值,波动性较大,作用不大。
第三、客观对待业绩增长。业绩预测是关键,考虑到研究员可能存在的主观因素,应该自己重新核实每一个条件,直到有足够的把握为止。
第四、研究行业。当基本认可业绩预测结果以后还应该反过来自己研究一下该公司所处的行业,目的仍然是为了验证诸如产品涨价之类的可能性的假设条件。
第五、进行估值。这是估值选股的关键。不要轻信研究员的估值,一定要自己根据未来的业绩进行估值,而且尽可能把风险降低。
另外,不同行业有其不同特点,因此应该针对行业和公司的特点,选择适合的估值方法,一般来说:
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注重稳定性,首选DCF估值方法,次选EV/EBITDA;
生物医药及网络软件开发上市公司,注重成长性,首选PEG估值方法,次选市净率(P/B)、EV/EBITDA;
房地产及商业及酒店业上市公司,注重资产(地产等)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或有收益,应采用RNAV与市盈率估值(PE)相结合的方法;
资源类上市公司,除关注产量外,还应关注矿藏资源的拥有情况,因此最好还要参考一下期权定价模型。
最后,要做到在实际应用中提高对公司估值的准确性,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 提升宏观经济、行业分析的研判能力;
第二、 提高公司财务报表预测的准确性;
第三、 多种相对法估值和绝对法估值模型估值相结合;
第四、 运用敏感性分析,给出公司估值的合理区间;
第五、 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修正估值参数。
公司估值方法主要分两大类,一类为相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PEG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上面已经介绍。一类为绝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期权定价方法等。
公司估值方法:绝对估值
绝对估值法(折现方法)几乎同时与相对估值法引入中国,但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尴尬地位,绝对估值法一直被认为是“理论虽完美,但实用性不佳”,主要因为:(1)中国上市公司相关的基础数据比较缺乏,取得准确的模型参数比较困难。不可信的数据进入模型后,得到合理性不佳的结果,进而对绝对估值法模型本身产生信心动摇与怀疑;(2)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到总股本1/3,与产生于发达国家的估值模型中全流通的基本假设不符。
不过,2004年以来绝对估值法边缘化的地位得到极大改善,主要因为:中国股市行业结构主体工业类的上游业,特别是能源与原材料,周期性极强。2004年5月以来的宏观调控使原有的周期性景气上升期间广泛使用的“TOP-DOWN”研究方法(宏观经济分析—行业景气判断—龙头公司盈利预测)的重要性下降;而在周期性景气下降,用传统相对估值法评价方法无法解释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的严重背离的背景下,“细分行业、精选个股”研究方法的重要性上升,公司绝对估值法开始渐渐浮上台面。
尤其是2005年以来,中国股权分置问题开始分步骤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未来全流通背景下的中国上市公司价值通过绝对估值法来估计价值的可靠性上升,进一步推动了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对绝对估值法的关注。
绝对估值法中,DDM模型为最基础的模型,目前最主流的DCF法也大量借鉴了DDM的一些逻辑和计算方法。理论上,当公司自由现金流全部用于股息支付时,DCF模型与DDM模型并无本质区别;但事实上,无论在分红率较低的中国还是在分红率较高的美国,股息都不可能等同于公司自由现金流,原因有四:(1)稳定性要求,公司不确定未来是否有能力支付高股息;(2)未来继续来投资的需要,公司预计未来存在可能的资本支出,保留现金以消除融资的不便与昂贵;(3)税收因素,国外实行较高累进制的的资本利得税或个人所得税;(4)信号特征,市场普遍存在“公司股息上升,前景可看高一线;股息下降,表明公司前景看淡”的看法。中国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不高,分红的比例与数量不具有稳定性,短期内该局面也难以改善,DDM模型在中国基本不适用。
目前最广泛使用的DCF估值法提供一个严谨的分析框架系统地考虑影响公司价值的每一个因素最终评估一个公司的投资价值。DCF估值法与DDM的本质区别是,DCF估值法用自由现金流替代股利。公司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 )为美国学者拉巴波特提出,基本概念为公司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求之后剩余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前提下的、可供公司资本供应者(即各种利益要求人,包括股东、债权人)分配的现金。
公司估值方法:相对估值(上面有所介绍,这里做一些补充)
相对估值法因其简单易懂,便于计算而被广泛使用。但事实上每一种相对估值法都有其一定的应用范围,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上市公司。目前,多种相对估值存在着被乱用和被滥用以及被浅薄化的情况,以下就以最为常用的PE法为例说明一二。
一般的理解,P/E值越低,公司越有投资价值。因此在P/E值较低时介入,较高时抛出是比较符合投资逻辑的。
另一方面,大多数投资者只是关心PE值本身变化以及与历史值的比较,PE估值法的逻辑被严重浅薄化。逻辑上,PE估值法下,绝对合理股价P=EPSP/E;股价决定于EPS与合理P/E值的积。在其它条件不变下,EPS预估成长率越高,合理P/E值就会越高,绝对合理股价就会出现上涨;高EPS成长股享有高的合理P/E 低成长股享有低的合理P/E。因此,当EPS实际成长率低于预期时(被乘数变小),合理P/E值下降(乘数变小),乘数效应下的双重打击小,股价出现重挫,反之同理。当公司实际成长率高于或低于预期时,股价出现暴涨或暴跌时,投资者往往会大喊“涨(跌)得让人看不懂”或“不至于涨(跌)那么多吧”。其实不奇怪,PE估值法的乘数效应在起作用而已。
硬币双面 两法合宜
笔者认为,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为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不同的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财务状况的公司,对于不同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择取不同估值方法。多种相对法估值和至少一种绝对法估值模型估值(以DCF为主)结合使用可能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例如: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注重稳定性,首选DCF方法,次选EV/EBITDA;生物医药及网络软件开发上市公司,注重成长性,首选PEG方法,次选P/B、EV/EBITDA;房地产及商业及酒店业上市公司,注重资产(地产等)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或有收益,应采用RNAV法与PE法相结合的方法;资源类上市公司,除关注产量外,还应关注矿藏资源的拥有情况,应采用期权定价(Black-Scholes)模型模型。
在目前周期性行业(股市主体)景气下降的背景下,投资者应加强对绝对估值法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相对法和绝对法结合使用,使投资者分析公司的基本面时既考虑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产品结构、业务结构又考虑未来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战略,了解公司未来的连续价值,从而对公司形成全面的认识,作出更理性的投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