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1999年6月的14个月,亚太股份前身的前身机电公司就实现净利0.3亿元,但10年过去了,该公司2008年净利仍只有0.5亿元,200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0.39亿元,显然这样的利润增长不符合中小板成长性要求。
2006年,亚太机电投资近2亿元、研制出ABS(汽车制动脚包死系统)后,开始步入产业化配套阶段,但ABS效益并不理想(见表16-7)。
表16-7 亚太股份产品毛利
但就是这么一点利润,也被质疑造假。证监会反馈意见很明确要求律师就公司是否财务造假发表意见如下。
一、请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所有财务数据进行核查并对其是否符合存在造假行为以及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发表意见。
这是法律意见补充说明书〔九)的反馈内容,这份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是2008年9月2日,此时亚太股份过会已将两个月,笔者怀疑有人向证监会举报亚太股份IPO造假,证监会一而再、再而三要求亚太股份及专业中介机构对两次量化改制的合法性做出说明,说明这个问题会一直也持怀疑态度,过会之后,证监会主要关注两大问题,一是财务问题,二是税务问题。
亚太股份及其前身在增资扩股、股权转让过程中偷逃大量的个人所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