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市场
早在19世纪,伦敦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开始取代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而逐渐成为国际金条的精炼、销售和金币兑换的中心。1919年9月12日伦敦开始实施日报价制度,从而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组织比较健全的黄金市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伦敦黄金市场由于受战争的影响而曾中止过一段时间,一直到1954年3月才再度开放。由于伦敦具有国际金融中心的各种便利条件,再加上英国长期控制着世界黄金主要产地南非的黄金生产和销售,因而它起着世界黄金产销、转运、调剂的枢纽作用,交易量曾经达到世界黄金交易总额的80%。1968年3月,西欧掀起抢购黄金的风暴,使得伦敦黄金市场上的金价无法维持,以致一部分黄金交易业务转移到苏黎士市场,其地位受到一定的影响。但目前伦敦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黄金现货市场,交易的黄金数量巨大,是世界上惟一可以成吨购买黄金的市场。伦敦黄金市场是世界上金条精炼和销售以及各国金币兑换和处理的中心。该市场每日报出的黄金价格成为反映世界黄金行市的“晴雨表”。
1.伦敦市场上的黄金商
(1)黄金市场交易会员是由传统的五大金商所组成,其黄金交易采用代客买卖制方式进行,一般的金商不能直接参与买卖交易。市场交易只在传统的具有权威性的五大金商之间进行。这五大金商是:
摩加特·格特斯密德公司( Mocatta& Goldsmid Co.,Id,成立于1684年)
撒普斯匹克散莱有限公司( Shups Pixley&Co.,Ld.,成立于1750年)
罗斯查尔德父子公司(NM. Rothschild& Sons ltd.,成立于1804年)
詹森·马赛银行有限公司( JoInson Matthey Bankers Co.,Id.,成立于1817年)
撒摩尔·蒙泰格公司( Samuel Montague&Co.,Ild.,成立于1853年)
(2)其他一些被公认为有资格可以买卖黄金的公司不直接参与五大金商间的买卖交易,但可以委托五大金商代理买卖交易或直接向五大金商买卖黄金。
(3)一些加工成品、半成品的中小工艺品制造商,即黄金用金商需购买黄金则向黄金公司购买或委托五大金商代理交易。交易时有某一公司做中介介绍,而一般大公司下还有许多中小商店和公司,如此连锁即形成伦敦黄金市场形态。
2伦敦市场的交易制度
由于伦敦市场并无交易所的存在,市场只有各大金商的交易联络网所组成,因此伦敦市场的交易制度比较特别。首先,由于市场上只有五大金商参与,而各大金商熟悉何处有买家或卖家,所以能不断报出买价和卖价。
其二,由于各家金商所接到的买盘卖盘不同,所以在同一时间里,各金商的买价卖价未必相同,甚至出现某金商的买入价高于另一金商卖出价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只能维持很短暂的时间,因为客户一旦知道这种情况,立刻会从价低的金商处买人,向价高的金商卖出,从而使市场上的金价拉平。其三,伦敦市场实行代客买卖制,买卖不收佣金,金商便通过买卖差价来获利,即在某一客户处买入黄金后只有向其他客户或其他金商处出售,金商才可赚利,否则便会亏本。所以,金商在买卖时要承担金价波动的风险,一定要对黄金市况判断准确,才能获利。
3.伦敦市场的交易特点
(1)交易品种的灵活性
伦敦金市的交易品种并不一定非得是标金,假如客户需要,业主可以以其他纯度、重量、规格的黄金参与交易。
(2)交割地点的灵活性
伦敦市场交易以后的交割地点并不一定非得是在伦敦五大金商的金库,假如客户要求在其他较远的地区交收,金商也会报出运费及保费等。
(3)交割方式的灵活性
伦敦市场的实金交割方式较为灵活,假如客户希望交割的日期较远时,金商也能报出期货价。如果客户与金商预先有约定,到了交割期客户还可不用实头寸马上交割。这种客户即使买入的是黄金现货,到了交收期也无须立即付足全部款项,只要按预先金商确定的利率按日向金商支付利息便可,但这时客户也不能获取实物黄金。同样,客户亦可在金市做抛空交易,到了交割期时,客户可以不交出实金,而金商也不会付全款项,只须付利息给客户。这种买卖方式,由于不牵涉到翻铸、搬运及储存黄金等问题,而且只要在金商处存下一部分保证金便可进行黄金买卖所以最受黄金炒家欢迎,也是最通行的买卖伦敦金的方式。
(4)交易报价的灵活性
金商报价是实价,也就是说,客户可立刻以这价钱成交,若成交量少于2000盎司,买卖即可以实物成交。成交数量若超过2000盎司(有的金商以400盎司为限),则金商有权不接受超额的数量,但客户可预先要求金商出一个可以买卖的大手笔黄金的价格,例如10000盎司,若金商同意,即可以某价位成交但这时的金商买入金价与卖出价会有很大的差异。
(5)交易时间的灵活性
伦敦市场除了早上和下午的两次定价时间之外,平常的交易不受时间的限制。虽然伦敦的金商只在上午9时半至下午4时半这段时间报价(即香港时间下午5时半至深夜12时半),但非正式的交易买卖可以全天候进行,习称KERB交易,也称报价交易。这种外围的交易数量和价格均依买卖双方的同意为准。由于伦敦金市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所以也可在其他地区或其他时间进行买卖。其他国家的金商只要和伦敦安排了交割方法,同样可以报出伦敦金价。如香港的金商可以在香港金市里报出伦敦金的买卖价,而美国的金商则根据纽约商品交易所( COMEX)金价报出伦敦金价,甚至当这些市场收市或停板时,只要金商愿意,样可以取得伦敦金价,于是投资者可以随时出货入货,这是伦敦金市的优势所在。
4.伦敦市场的服务项目
伦敦黄金市场的服务项目有:
(1)黄金保管。伦敦金市设有非常坚固安全的库房,用以保存顾客存在账户的金条或金币。黄金库房不但坚固而且配有精密的电子安全系统24小时看守。
(2)黄金账户。基于方便、安全等因素,有时顾客不愿意将其黄金领走,伦敦黄金市场则设有黄金账户供客户使用,以满足顾客的安全方便需要。这种账户分为两种,一种是非特定条块账户。顾客以其姓名开设此账户,而他所持有的黄金并不会被标上特别的标志或单独存放,也就是说他的黄金是与其他相同账户持有人的黄金放在一起。在他提取黄金时,他可以领其账单上所定的量,而没有权指明领取那一条黄金。所以,此账户所有人存放的黄金之成色条号都不一一标明。另一种是特定条块账户。顾名思义,此账户的存放黄金须特别标注,其持有黄金的成色、条号重量等资料,都标在存单上。而其黄金也会被特别保管和单独存放,不与他人的黄金放在一起。客户领取时,有权要求库户交付他与标注一致的成色、条号和重量的黄金。由于保管方法特殊,手续较复杂,所以此种账户存放的费用也相对提高。
(3)远期交易。远期交易( forward trading)正如黄金期货交易一样,远期交易的投资方也只须付少量保证金,而不用一次付清所有的交易额款项,但须负担利息。而且交货的时间也有选择性。在交货日期到达之前,买方须付清余款。伦敦金市远期交易最小成交单位是400盎司。标准是995金条。价格多以伦敦金市为标准,但以美元报价。每天价格涨跌没有限制,也就是没有涨停板或跌停板的存在。
5.伦教市场的定价制度
伦敦市场实行独特的定价制度,即实行每天两次报价制度。第一次是在上午10时半,第二次在下午3时。定价的主要特点是提供客户单一交易价,即没有买卖差价。在这单一价格上,客户均可自由买卖,金商只收取少量的佣金。定价交易由各金商选派一名代表参加。首席代表传统上由洛斯查尔斯安特撒斯公司担任,一般在定价之前,市场交易停止片刻。此时各金商暂先不报价,由首席代表根据市场最近的价格定出开盘价。其他4家金商的代表则分别坐在交易厅的四边,每人手边持一电话,及时把价格通知其交易室。此时金商十分忙碌,他们各自把最新价格用电话转告其客户,同时通过路透社把价格呈现在各交易室的荧光屏上,一旦各代表从电话中收到订购业务时,马上用简单的行话告其首席代表以调整价格。定价交易就是在这样的供求关系上订出新价格。假如,定价交易开盘后,无买卖手进入市场,首席代表即宣布定价结束。为了使定价交易顺利进行,各代表桌子上放面英国小旗,只要旗帜不倒,则意味着将有新的买卖手订购,此时首席代表就不能结束定价。一旦5面小旗全部放倒,说明订购业务完毕,便由首席代表宣布定价交易结束。最后的定价即是成交价。定价的时间长短要看市场供求情况,短则1分钟,长则1小时左右。定价买卖的好处是价格比较合理,所以很多人均喜欢在定价期间进行买卖。但定价买卖是要付佣金的,如定价为280美元/盎司,而金商则规定客户在定价之时买入黄金要支付30美分的佣金,即客户要以28030美元/盎司支付。但在定价时间卖出黄金,则一般不收其他费用。
伦敦金市的定价制度也有其不足:一是在上、下午的两次定价交易中,如金价出现大幅度波动时,金商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可能会把买入价及卖出价的差距定的很大,有时每盎司的价差可达几十美元,即投机者故意以很低的价格出手,或以较高的价格买入,有时黄金报价混乱得连金商也不知道那个价位才合理,只好停止报价,此时伦敦金市的买卖便会被停止。但这时由于每日仍会进行两次定价,故此投机者仍能利用这两段时间以最合算的价格来买卖。二是伦敦黄金买卖的市场资料不完整。伦敦金市上的上下买卖家是绝对保密的,因此伦教金市的成交量也难估计,它不能像纽约商品交易所( COMEX)那样来提供平仓合约的资料。
伦敦市场的定价制度开始于1919年9月12日。当时从事每日定价的金银商有4家,二次大战后增至5家,即现在伦敦的五大金商。
6.伦敦市场的运作规则
(1)交易单位:100金衡盎司的995金。
(2)交割日期:现货交易为当日,期货交易为交易日的9天以后。
(3)交割单位:成色为995%、重量为400金衡盎司的条金。
(4)交割地点:伦敦五大金商的金库或其他指定场所,须有伦敦金市的鉴定者或铸造者的证明。
(5)价格设定:无涨、跌停板限制。
(6)报价货币:金衡盎司/美元。
(7)交易时间:当地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
(8)报价时间:分两次:10:3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