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黄金宝交易先要具备以下一些前提条件:
一是营业网点的条件。办理黄金宝交易的营业网点,应在营业场所的醒目处装置黄金实时交易情况电子显示器,同步显示黄金交易所的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实时成交价、成交量以及当日金价走势图,显示5分钟、10分钟、60分钟K线以及日K线、周K线、月K线图等最基本的分析图表供客户参考。黄金宝的交易单位为标金单位:即成色为99.99%,重量为10克,买卖交易以10克的整倍数为起手。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标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为方便全国的黄金投资者参与黄金投资,受理黄金宝业务的营业网点应具有资金、黄金实时进账,提供网上或电话查询、交易等服务功能。银行从业人员还应经过黄金交易所的专业培训,持有“黄金柜面业务上岗许可证”。
开设黄金宝交易要具备哪些前提条件
二是投资者的条件。参与黄金宝买卖的投资者需在银行开立“一本通活期账户”,简称“一本通”账户,客户买入卖出的黄金及资金的存取记载在同一本存折上。一本通存折中的资金可自由划转,存、取款实施通存通兑,一本通存折中的黄金可在银行的任一网点自由买卖,但不可提取实金。
个人要通过黄金宝进行投资,首先要开立黄金宝账户。参与黄金宝交易者,应由本人在商业银行填写《活期一本通存折账户开户申请书》,并向开户银行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拒面经办人员审核合格后开立“活期一本通账户”,并发给一本通存折及借记卡,即开即用。活期一本通账户实施通存通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