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指令有直接取消、替代取消和选择取消三种形式。
黄金期货
第一类是直接发出指令以取消以前的指令,如在690美元价位取消10份1981年2月份期金。
第二类是用于修订以前的限价指令,如取消以前限价640美元出售5份1981年4月份期金的指令,出售5份1981年4月份期金,价位600美元。
第三类是在给经纪人两个指令后,执行其中一个,则另一个自动取消。这种指令常用于在第一有利价格指令没来得及执行时,在次有利的价位补执行。如某交易商已购入10份1980年10月份期金,价位660美元/盎司,想把损失控制在10美元/盎司内,并想在市价涨上700美元时获利。这时他就可以用该指令:出售10份1980年10月份期金,价位700美元,或在650美元价位出售10份1980年10月份期金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