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合伙经验的人都知道中国一老话叫生意好做,伙计难搁,就说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难知心。
合伙股权设计与分配—创业团队是否要完全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我们期待的局面是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个和尚有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这几句话道出了人们合作中的矛盾心理,希望合作的时候合作共赢,但往往在合作过程中却是事与愿违。
那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昨天下午从郑州往长沙的路上,有客户给我打个电话,他说:
我们在北京准备四个人合作,一起建一个校区,这个项目是我引进的,也是我来负责运作。我们全体投资一千万,我没有那么多钱,找了三个投资人,我们说好每个人出资 250 万。因为这个数字不好听,但是我们已经达成了这个意向,现在我的困惑是他们三个人主张在合作的前三年,股份要平分,三年以后再重新商定分配的规则。我也知道股权平分对企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但现在我又很难说服他们,你们能不能帮帮我。
答:我可以帮你,在我看来股权平分是企业股权基因里边不好的一种,它不利于企业的茁壮成长。
以前我认为股权平分,是必死的股权结构,现在我的话语稍微缓和了一下,我说股权平分,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会导致企业发展非死即伤。
问:合伙人对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到现在我还有个顾虑,请你们加入来帮我们设计,害怕他们会产生抵触,最后让我们谈判进行不下去,本来他们还能投资我,我还可以做一点事业,如果他们不投资我了,那我的事业也就没办法进行了?
答:你这种担心很正常。如果我们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促进你们之间的合作,是不是会更好呢?如果你开始,而对未来充满担心,将来发生纠纷,那样的矛盾是不是更大,损失是不是更大呢?
再者,每个人都是讲理的,只要对每个人的诉求进行妥善安排,我想大家会达成共识的。
行,那我们商量一下,我们商量好之后,我们请你。
对于你们那么大的投资来说,前期花点费用,把你们的股权作合理的进行规划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类似这样电话我几乎每天都可以接到。我越来越感觉到我们中国人之间的合作,往往是爱面子羞于去谈彼此的规则,以及如何来分钱,但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彼此的规则谈不好,权力没有做出合理的安排,利益没有做出合理的分配,最终可能会导致那一套,人家说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
我们的建议是在合作初期,要坚持三个原则:
1、规则意识
在合作之初,一定要看到大家在一起合作不仅仅为了梦想,同时还要解决当下的利益问题,以及权利问题。所以在合作之初一定要清晰的约定,决策权归谁行使,利益如何分配。包括为了实现利益的分配,财务如何进行约定,甚至包括出资何时到位。如果出资不到位,如何处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需要二次增资,二次增资按比例行使还是大股东优先认筹,如果认筹不到位,又该做如何处理呢?
在生活中我们发现在企业盈利时,大家争着分利,企业亏损时很多人却不愿意出资。大股东出于企业的发展需要,往里面垫资。那垫资款是股份款还是企业借款呢?这些在合作之初要加以清晰的约定。
2、互惠原则
所谓的互惠原则是彼此在一起合作,一定坚持双方一加一大于二的原则,如果一加一不大于二,最终会导致双方的合作走向破裂。具体到本案例,双方在合作之初仅对资本定的价,但没有对人力定的价。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初期资本可能比较重要,人力相对资本来讲没那么重要。但随着企业不断发展,资本的作用在下降,人力的作用在上升。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那可能不利己的发展最终伤害到出人力人的积极性。如果出力人不愿意在企业里边继续付出,那最终导致企业会走向衰落。
3、退出规则
在创业之初,每个人都想合作一辈子,并且和睦相处。但客观事实是因为每个人的能力有差异,市场外部在不断的变化,并且企业的竞争瞬息万变。每个人对企业的贡献不一样,如果在合作中也有可能会出现合作不愉快的情况。就像有结婚制度,还得有离婚制度。在退出时要不要考虑以下情形呢?
从企业是否盈利来说,在退出时要考虑企业盈利如何处理。在企业盈利时如何退出?在企业亏损时如何退出?在企业持平时如何退出?从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角度来讲,主动退出时如何处理?
可是在合作之初,有一方主动提出我不干了,这时候他的股份如何处理?所谓的被动退出是在合作中,如果一方损害到企业的利益,不利于双方的合作成就进行,那又该如何处理呢?亦或者一方发生了死亡或者发生离婚时,股权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都要在合作时进行清晰的约定,由于时间关系,我不展开讲。如果你需要协议的模板可以回复 “协议” 二字,获取协议里边的相应内容。
最后总结一下,要想合的好必须分的好,要想进来必须约定退出规则。所以在企业的合作之初,也要认识到内部的合作对企业发展何等重要。如果合作不好,就会出现合作的悲剧,比如我们都知道的真功夫的悲剧。两个股东之间闹矛盾,一个股东把另外一个股东送进了监狱。为了避免这样现象的发生,我们在合作之初是不是要注意规则意识,注意互惠意识,注意退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