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或称关系企业)是指若干法律上独立的企业,因为某些特殊关系而结合的企业体,而特殊关系包含彼此持股,或是多家企业的董监事为同一人等。
虽然集团间的各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就企业经营上,经营者往往将集团视为一个整体,追求整体性的利益,因此可能会牺牲集团中部分企业的利益,以成就其他企业的利益。较常见的手法包括集团间企业相互担保以达成借款的目的,或是彼此销货以求美化报表等。
如果频繁地质押、借款,投资人应能看出公司对于资金的取得存在极大的压力,只能以频繁质押所持股权以维持其对资金的获取。
关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