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投机商行的交易员都是卖空者。在股市涨跌急剧变化、波动剧烈的环境下,投机商行方能赚取利润。投机商行不喜欢那些愿意接受小额损失、想从股市获利的交易客户。
投机商行即赌股票上涨或下跌的场所。下注者存入1% ~ 10%的保证金,并指定要“买入”或“卖出”股票。交易员收取保证金,并在名义上“买入”或“卖出”所指定的股票,但并无实际的买卖活动,交易员只是利用指令投机倒把。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下注成功,交易员便同意赔付其所能承受的损失,但如果客户下注失败,则其损失的金额即为交易员或投机商行经营者的利润。
投机商行经营者的理念是,如果投机者成为稳定的股票交易者,则从长远来看五分之四或更高比例的投机者都会亏钱,尽管他们希望赚回由此损失的资金,因此会心悦诚服相信一般投机者对于股市的看法,即股市是“不可战胜的”。
投机商行的经营历史已经超过了25年,期间相关机构也曾采取过多种揩施抑制其发展,但均以失败告终。自其发展早期,投机商行的规模不断扩大,投人到交易中的资金总额巨大,即便保守地估计,每年以股票投机形式损失或赚取的资金也至少数百万美元。
20年前华尔街和纽约只有一家有实力的投机商行,其经营者是新英格兰人路易斯.托德,他在百老汇(Broad Street) 44 号创办了商行并由此拓展,一直延伸到新街( NewStreet)附近。成百上千身无分文的投机者和潦倒的小职员到这里下赌注,赌局的后台托德因此赚得钵满盘盈,于是他用一部分利润建了两家百老汇酒店( Broadway Hotel)一 Marlborough 和Vendome。
成为百万富翁后,托德便退出了经营。但在此期间,新街中心还涌现出数十家小型投机商行,有些商行的经营场所甚至比华尔街社区周围的贫民窟强不了多少。这些投机商行都由穷困的赌徒开办,如果仅营业一周就赔钱,那么经营者便会关门大吉,携款潜逃,而“客户”投人的资金也会随之不翼而飞。一两周之后,这些违约的投机商行经营者便又迫不及待地以其他姓名在别处恢复营业。
也有个别的投机商行在经营不善时会依法申请破产,这种情况下下注者的损失是合法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属指可数。无论投机商行是依法破产还是携款潜逃,交易参与者大都要蒙受损失。欺诈性破产非常频繁,而刑法对那些从事这种类似于抢劫的活动的经营者的处罚并不得力。
自1890 年以来,投机商行不断壮大。目前,投机商行在股票投机交易中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完善程度甚至使很多投机者无法辨别出哪些公司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投机商行与股票投机活动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
投机商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迎合本地交易者,进行限额交易;
(2)以银行业务公司的名义,大肆宣传;没有股票交易所会员资格;采取本地邮购订单或与大城市专线交易的经营模式;
(3)拥有交易所会员资格并以此经营商行;
(4)以专线电话的模式运营,不涉足本地交易,利润来源是城镇投资者的损失;
(5)表面上声誉较高,但在必要时也进行非法投机交易;
第一类投机商行的特点是其经营者不负任何责任,开办投机商行只需100美元或1000美元,有的经营者甚至身无分文。只要赌徒向其下注并赔钱,商行便可维持,但这些投机商行很少能发展到可以付清投机者存入的所有保证金的规模。5股一组的股票交易在这里最受欢迎,10股一组的股票交易是上限;至少要缴纳1%的保证金,最高保证金比例为2%;佣金为1/8或1/4。如果保证金即将用完,下注者可以选择追加保证金。
1896年到1902年期间,由于股市上涨,第二类投机商行中很多经营失败,现在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还在经营,不过也有几家经济实力非常雄厚。客户觉得它们与合法公司没什么不同,对其投机方式也很满意。它们大都有体面的办公室,能花费数千美元用于广告宣传,也经常向潜在投机者分发昂贵的图书和小册子。
第三类投机商行认为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外衣是获得业务的宝贵资产。他们对交易进行“订单匹配”,并在某种程度上认为自己比竞争对手更优秀。
第四类投机商行即专线投机商行往往在华尔街设立总部,并租用私人专线系统传输报价单。他们还通过分成或支付薪水的方式雇佣代理员工。商行老板或操纵者通常会隐藏自己的身份,比如他们有时会用“ 纽约股票委托公司”之类的名头。有时候他们雇佣的电报员多达数十人,除了进行股票交易外,还进行谷物和棉花交易。人们可能会觉得这类商行的会员是在进行高利润交易,但其实他们的客户往往缺乏经验,而外地的投机者更是很快就会在交易中蒙受损失。
第五类投机商行虽然通常在金融风暴的灾难到来时也会采用投机商行的运营方式,但整体来看他们几乎不能算作是投机商行,他们自己也耻于与前四类投机商行为伍。这类公司都拥有交易所会员资格,其会员可能持有大量股票。当下跌在所难免时,商行会要求客户进行清仓,但他们的建议可能得不到重视;相反,投机者可能依然坚持买入更多股票。
为了躲避风暴的肆虐、保全自己,投机商行会将持有的股票部分或全部清仓而不是任由风险蔓延。也就是说,这时商行会擅自出售客户部分或全部股票,并利用客户账户进行投机。一旦风暴过去后,它们就会重新将股票购入。实际上,投机商行是从客户的损失中获利。商行的经营会遵守交易所关于股票交易的所有规则,卖出股票时是以卖空交易的形式将股票出售给商行自己以会员名义开设的个人账户。
商行会检查账户盈亏情况,如赚得利润便记入该账户,发生亏损则从该账户扣除。经纪人通过上述方法进行操作只是以客户的损失为赌注,而不会危及到他自身的利益,他看重的是这个过程。当你听说经纪行破产是因为客户没有接听“保证金通知”电话时,你就能了解当那些无力偿付的商行售出客户股票时的境遇,而这是“ 投机倒把”的经纪人希望避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