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与格雷厄姆的投资区别及巴菲特公司商业机构的理解
巴菲特一直与格雷厄姆保持联系,将自已的想法写在信中寄给他,希望能获得股票交易业务的机会。而格雷厄姆对于自己的时间和思想从不吝啬。1954年,他建议巴菲特到纽约见面。巴菲特到了纽约,受雇于格雷厄姆-纽曼公司。他在这家公司度过了意义重大的两年。如今的巴菲特很难回过头去描述当时所做的工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成百上千家的公司,考察它们是否符合格雷厄姆的投资标准。
本杰明·格雷厄姆并不担心什么“城壕”或“收费站”。他绝不会在色拉油丑闻爆发期间收购美国运通,或是收购迪士尼(而这二者正是巴菲特早期的大手笔),更别提执行飞机运输公司(Executive Jet Transportation)或是可口可乐公司了。他不相信定性分析——研究一个公司的产品、运营方式以及它表面上显示出来的前景。如图所示。他从来不同管理人员交谈,他信奉通过深入研究一般人都能获得的数据来完成工作,即定量分析。他不愿使用任何一般读者无法读到的信息。这种方法回报很高,但它并没有真正令巴菲特感到满意。他认为这种机械的投资方法无异于填写一份集体寿险单。而且,这种技术只适用于较小的资本。
定性分析
我问巴菲特,有的人持有那些常常刊登在财经出版物上的便宜股票,这些人的投资选择合适吗?巴菲特认为这种做法不是很明智。“如果你买下并持有这家公司的股票,你充其量只能和这家公司自己做得一样好。想要快速成长,你必须在资本方面获得高回报。因此,你必须在恰当的时机售出‘格雷厄姆式’的投资,同时找到一家成长更快的公司,只要它持续快速增长,就绝不出售。”
在大师手下当了两年学徒后,巴菲特终于自己也作为一名大师向广阔的天地进发了。他再次回到了奥马哈,买下了一栋大房子,自己偶尔还会为它增添几间屋子。在那里,他开始了个人的奋斗。
回过头来看,以巴菲特出众的头脑,对于投资的迷恋,以及他在学术和实践上的充分准备,没人会惊讶巴菲特做得那么成功。然而,没有人可以预见到他能取得今天这样骄人的成绩。
说到钱的问题,巴菲特的家乡奧马哈和别的城市,比如波士顿或者说佛罗伦萨比起来显得得天独厚。我说到这种优势是因为像许多其他的美国城镇一样,奥马哈的一切都以经济为中心:没有关于庄严庙宇或恢弘宫殿的多余记录,没有古雅的书店或诗情画意的拱廊,没有情侣流连的河畔长椅,也没有博物馆或昂贵的收藏品。相反,这里有的只是办公大楼、联合太平洋铁路的终点站、汽车出租公司、农具批发商以及机床公司。
我怀疑在奥马哈是否有哪一栋重要的建筑或是某个行业史是巴菲特所不熟悉的。同他在市中心四处走动的话,你就会听到他滔滔不绝地讲述所经过的每一栋建筑物和每一家企业的财务特点。
正如一位老家庭医生常常在病人坐稳之前就能诊断出他是否患有贫血一样,巴菲特只需扫一眼公司的年度报告就会迫不及待地在纸上指点起来,指出这儿的存货太多或是那儿的工厂利润不够。在本书涉及的所有投资者中,巴菲特属于把持股公司作为商业机构理解得最透彻的那一类人:公司是活的有机物,有心肺、骨骼、动脉和神经系统。他会说当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如果他脑子里除了想着这家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管理、工厂情况、顾客及劳工关系、现金头寸、所经营资本数量之外还在考虑其他的事情,那他就是疯了。巴菲特坚信华尔街那些大谈股票走势或是机构费助的人是愚蠢的,集懒惰与无知于一体。他把他们比做把望远镜抛到一边却去依靠占星书的天文学家。
他只把股票看做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总是先问自己:“我愿意为整个公司支付多少钱?在这个基础上,它的1%或是10%又是多少?”很少有公司能引起他购买的兴趣。如果一个人确信他真正了解一个公司的价值,他就能够有信心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将它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