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偿与风险比
最成功的交易商也只能在40%的交易中获利。事实就是如此。大多数交易以亏损而告终。那么,既然交易者在多数情况下都赔钱,他们最终又怎么能赢利呢?因为期货交易只要求如此小额的保证金,所以,哪怕市场朝不利的方向只变化一点点,我们也不得不忍痛平仓止损。于是,在交易者真正捕捉到他心目中的市场运动之前,或许不得不先进行几番尝试。
假定某交易者预期黄金价格即将从300美元涨到500美元,于是他在300美元的价位买入了一张合约,并把冒险金额限定为10美元。随后市场跌到了290美元,这笔交易就被止损平仓了。然后在295美元的时候,他又买入一张合约,接着又一次地蒙受了10美元的小额损失。最后,他在305美元第三次买进.这一回终于如愿以偿,价格涨到了500美元,结果获利195美元。他总共做了三笔交易。头两笔有小额亏损,总共为20美元。第三笔赢利195美元。尽管在三笔中只有一笔有利润,但是最终结果仍然是盈余175美元。
这样就涉及报偿与风险比的问题。因为大多数的交易是赤字,所以唯一的希望就是确保获利交易的赢利额大于亏损交易的损失额。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大部分交易者都要考虑报偿与风险比。对每笔计划中的交易,都要确定其利润目标以及在万一失收的情况下的可能亏损的金额(风险)。然后将利润目标与潜在亏损加以权衡,得出报偿与风险比。
报偿与风险比有一个通用的标准,3:1。在考虑一笔交易时,其获利的潜力至少必须3倍于可能的亏损,才能够付诸实施。在前面的黄金交易的例子里,假定其预测风险为10美元,那么其利润潜力至少达到30美元才行。
有些人在报偿与风险比的计算中,加入了一个可能性因子。他们认为,仅仅预估利润和亏损的目标是不够的。因此,在潜在的利润和亏损额上,必须分别乘以上述利润和亏损出现的可能性(以百分数表示)。从统计学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颇有道理的,但是麻烦之处是,投资者必须假定每笔交易能够事前定量化地评估获利或亏损的可能性。
“让利润充分增长,把亏损限于小额。”在期货交易中,这是老生常谈了,刚刚讨论的问题与之很有关系。在商品期货中,如果咬定长期趋势,就可以实现巨额的利润。因为就每年来说,仅有少数的交易可致巨利,所以机会难得,必须尽量扩大战果。“让利润充分增长”,一语道破天机。而“把亏损限于小额"就像同一块硬币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