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交易规则
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须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较重要的规则如下:
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目前,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港股交易成本
投资者买卖证券,需缴付之费用如下(货币单位:港元,1仙是相对于内地1分的金额单位)。
(1)经纪佣金 - 经纪可与其客户自由商议佣金收费。
(2)交易征费 - 买卖双方须分别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003%的交易征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
(3)投资者赔偿征费 - 买卖双方各付每宗交易金额的0.002% (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然而,由于赔偿基金的净资产值已经积累至超过14亿元,证监会根据2005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征费)(修订)规则,于2005年12月19日起暂停投资者赔偿征费。
(4)交易费 - 买卖双方须各自向交易所缴付每宗交易金额0.005%的交易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
(5)交易系统使用费 - 买卖双方经纪均须各付每宗交易0.5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至于经纪会否将交易系统使用费转嫁投资者属其商业决定。
(6)股票印花税* - 除非另有订明,股票转让时,买卖双方均须分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1元亦作1元计)。
(7)转手纸印花税 -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须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缴纳转手纸印花税5元,由注册股份持有人(即卖方)负责缴付。
(8)过户费用 -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上市公司之过户登记处按每张新发股票收取2.5元费用,由注册股份持有人(即买方)支付。
若投资者与经纪或托管商在中央结算系统以外进行交收,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不会向投资者收取费用。但经纪或托管商使用香港结算所提供的结算、交收、托管及代理人服务则须缴付费用。至于经纪或托管商是否会将该等费用转嫁投资者,则全属其商业决定。
港股交易时间
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易时间(星期一至五)如下:
开市前时段:上午9时至上午9时30分
早市:上午9时30分至中午12时
延续
早市: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1时
午市:下午1时至下午4时
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将没有延续早市及午市交易。
如当天没有早市交易,当天也不会有延续早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