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的市场机构成功带领香港金融服务业由一本地主导的市场,发展成为亚洲区内吸引世界各地投资基金的中央市场。
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完成合并之后上市。作为一家市场主导并向股东负责的机构,香港交易所致力把握亚洲区内以至世界各地的商机。
香港交易所的业务运作分由多个专责部门执行,由管理层和董事会直接领导及监察。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关,负责制定香港交易所的目标、使命、策略、政策和业务规划,并监察管理层的执行工作。
香港交易所是香港中央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营运机构兼前线监管机构,职责范围包括:监管上市发行人;执行上市、交易及结算规则;以及主要在机构层面向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包括发行人及直接服务投资者的中介人,例如 - 投资银行或保荐人、证券及衍生产品经纪、托管银行和资讯供应商等。而交易所及结算所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交易、结算及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以及资讯服务。
市场监管
香港交易所致力履行本身公众责任,以确保市场公平有序地运作,并审慎管理风险,切合公众利益特别是投资大众的利益。香港交易所亦致力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紧密合作;证监会是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属一独立法定组织,负责执行市场法例,促进和推动市场发展。
前瞻与展望
香港交易所是肩负公众责任的商业机构,要同时负责营运中央市场,对市场整体利益必须慎加考虑。此外,其工作亦须有助强化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配合国家日后的发展。
香港交易所 2007至2009年的使命宣言:成为一个专注香港、中国内地以至亚洲其它地区的证券及衍生产品的主要国际市场。
香港交易所及其市场的发展历史
财政司司长在1999年发表财政预算案演词时公布,本港证券及期货市场会进行全面改革,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和迎接市场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
根据改革方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合并,由单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拥有。
三家公司于2000年3月6日完成合并,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以介绍形式在联交所上市。
证券市场
香港的证券交易最早见于19世纪中叶。然而,要到1891年香港经纪协会成立时,香港始有正式的证券交易市场。该会于1914年易名为香港经纪商会。
香港第二间交易所 - 香港股份商会于1921年注册成立。两所于1947年合并成为香港证券交易所,并合力重建二次大战后的香港股市。
此后,香港经济快速发展,促成另外三家交易所的成立 - 1969年的远东交易所;1971年的金银证券交易所以及1972年的九龙证券交易所。
在加强市场监管和合并四所的压力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1980年注册成立。四所时代于1986年3月27日划上历史句号,新交易所于1986年4月2日开始运作,采用电脑辅助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到2000年3月合并完成前, 联交所共有570家会员公司。
衍生产品市场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于1976年成立,是亚太区内主要的衍生产品交易所。期交所提供一个高效率且多元化的市场,让投资者可透过逾130家交易所参与者(许多为国际金融机构的联系机构)买卖期货及期权合约。
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衍生产品市场为各类期货及期权产品提供交易的市场,这些衍生产品包括股票指数、股票及利率期货及期权产品。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实施一套严谨的风险管理制度,让交易所参与者及其客户能在一个高流通量和监管完善的市场,进行投资和对冲活动。
股票交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于1989年注册成立,其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于1992年投入服务,成为所有结算系统参与者的中央交收对手。
中央结算的运作是建基于存放于中央存管处的非流动化股票来进行。股份交收则以持续净额交收的方式,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参与者的股分户口进行电子存账或扣账完成。所有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之间的股份交易均需要于成交后第二个交易日(T+2)进行交收。
香港结算同时提供代理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