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业绩很好的公司也会偶尔碰到倒霉的事情,这时候就会有很多人冲向破产法庭确认这家公司确实进人了破产保护状态。当上市公司进人“美国联邦破产法第十一章(重组)”阶段时,通常会发生两种情况:
1.公司可以从债权人那里得到保护,如果可能的话直到公司走出困境。
2.股票价格下跌,低于股票的票面价格。
如果这个公司不能度过“美国联邦破产法第十一章”,那么这家公司将会进人到解散程序。他的资产将会被变卖。债权人、甚至公司债券持有人都可以获得清偿,这之后剩下的资产等才能归还给股东。如果有足够的资产支付债务,那么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最终也可以得到清偿。
由于这个原因,成功的破产套利主要关注公司的有形资产。有资格被称为特殊情况的破产公司要满足如下条件:
1.仅仅通过衡量资产,就有很大的安全边际。
2.公司会从破产中摆脱出来的可能性比较大。
当一家公司的资本价值足够的高,并且股票或者债券的价格足够的低,投资者有足够的安全边际,并且这与该公司能否摆脱破产没有多大的联系。虽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是,如果这只胳驼能够起死回生,那就更好了。首先说,如果公司真的解散了,那就一了百了了。而如果一家公司从破产中挺了过来,公司的债务将会通过某种方式得到解决,股价也会戏剧性地回升。
在1983年,华盛顿公共电力公司(WPPS)对其发行的用以支持兴建核能发电第四和第五期项目,额度髙达22亿美元的债券拖延支付,整个金融世界因此而震动。该公司也由此得到了一个绰号——“不好意思(Whoops)”。当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中透露,他已经买进华盛顿公共电力公司第一、二、三期项目资金高达1.39亿美元的债券时,震动也从美国的西北部蔓延到了中西部。
这种债券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吗?正是因为公司存在无法履约的潜在问题,巴菲特可以以极髙的折扣购买到这个债券。并且,这些债券是用标的资产作为支撑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从这种证券中取得了免税的16.3%的当期收益——这笔投资带来每年2270万美元的回报。
尽管巴菲特并不重视债券,但是当这些债券可以提供额外的有利条件的时候,他也从不放过。在70年代,他以半价买到了克莱斯勒公司的债券和滨州中央公司的债券。在1989年和1990年,他购买了纳贝斯克公司的垃圾债券。
当考虑购买评鉴等级较低,价格也奇低的债券时,需要检査发行公司的存活能力。债券的品质不可能超过发行公司的资产与获利能力,但是在公司清算时,债券投资人的权益却优先于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