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与格雷厄姆
在纽约为格雷厄姆工作之后,巴菲特于1956年回到了奥马哈,并成立了有限合伙制企业——巴菲特合伙公司。最终,巴菲特将这家公司与其他几家合伙制企业合并,且于1969年将绝大部分资产出售。他将伯克希尔及多样化零售业务的其余股权分给了其他合伙人,并称这是因为“在目前的市场上无法出售”。接下来,他开始寻求伯克希尔的控制权,并进行了几宗并购,最终建立起了目前称为伯克希尔哈撒韦的投资巨头。在他从事合伙制企业的前10年,巴菲特的投资增长了1156%,而同期道琼斯工业指数的增长仅为123%。伯克希尔哈撒韦的成就也同样惊人,在1965〜2009年间的投资价值增幅为434057%,而同期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回报率为5430%。伯克希尔哈撤韦投资价值在这一期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0.3%,而标准普尔500指数仅为9.3%。
但是,巴菲特并没有全盘照搬格雷厄姆关于投资的观点,他最初更倾向于投资价值类的公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懂得欣赏成长型公司的好处。事实上,巴菲特投资组合中最大、最赚钱的部分并不是传统的“价值型股票”,而是类似于可口可乐、GEICO、宝洁公司、美国运通以及沃尔玛公司,对于这些公司的投资均因为长期盈利增长而回报颇丰。他显然并没有通过伯克希尔传统价值投资业务而盈利。
虽然巴菲特紧紧追随着格雷厄姆,但他对“安全边际”与资产也进行了独立研究,以评估出真实价值。他还开始关注盈利能力、管理层能力以及类似于品牌等其他具备比较优势的无形资产。这些侧重并没有违背格雷厄姆的原则,而是这些原则的变体,这代表了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公司的价值,以及其在未来保持价值的能力。
巴菲特对格雷厄姆投资哲学的贡献同样来自于他数十年的实践经验,并反映了对于公司业务内在价值组成元素的更好理解。在格雷厄姆“慷慨的知识奉献”的深远影响下,巴菲特建立了资产负债表之上的对于估值的理解。巴菲特重点强调了执行战略时所需要的谨慎性。
格雷厄姆不习惯于对他无法量化的资产賦予价值,而巴菲特则通常不对他所不理解的商业模式或产品进行投资。
这两个人都认为投资者投资于自己不了解的领域,可能会带来潜在的灾难,这一关于风险的观点与流行的观点形成鲜明对比。根据流行观点,价格波动反映着普遍性的及更加准确的关于不确定性的定义,也就是风险进一步说,这一关于风险的普遍性判断被认为是投资回报的主要决定因素。格雷厄姆不仅仅对这一观点持不同看法(他认为风险就是投资者永久性输掉全部投资的可能性),他更加直接地指出风险与回报相互关联的理论是错误的。就像他所说:“我们的观点与市面上流行着的完全不同,即投资者预期得到的回报,与他所能够接受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正向相关的。我们认为投资回报更应该由投资者愿意并为之做出的努力和智慧的能力所决定。
如果说是格雷厄姆认识到投资和回报是智慧努力的结果,巴菲特则认为这样的智慧对任何一个个人投资者来说都是有限的,并且应该被明智地收集起来。格雷厄姆从来都没有明确地阐述“购买持有”战略,但巴菲特却利用了此战略,更确切地说,是这个战略使巴菲特持续关注且从长期增长中获取价值。如果一个投资者被要求每年重新选择他们的投资组合,那么他们对于所持有的股票资产的理解肯定是局限性的,所以他们的投资组合将会更加具有风险。同样的,投资者对长期成长型股票的投资,只经过一个较短的时间是很难获得长期增长带来的价值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