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交易所通常设以下部门:
1.核数和调查部。监督检查会员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及早发现财务上的弱点以便采取纠正行动;监视市场,包括检查一切需在交易所登记的账户、协助票据交换,经纪使用、律师使用所得的资料;选择申请人入会以及审查会员公司开设分行的申请。
黄金交易所设有哪些部门
2.统计部。报道及发布每日市价数据,以及可从政府和其他来源获得的有关供需因素的资料。
3.报价部。负责监督通过国家和国际电报局即时发送的市价报价,以及监督贴在交易所的一切价格数据。
4.研究部和公共关系部。进行协助有关可能交易新合约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分析和实施需要在现有合约上所作的改变。监督和管理与交易所的公共关系功能有关的一切事务,使社会对交易所的认识不断提高。
5.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调停会员之间的争端等。
6.会员资格委员会。审查未来的所有申请书,调查他们的资格,并根据结果向理事会报告并推荐。
7.规则委员会,起草新规则或改变理事会通过的规则,并可根据形势向理事会提出拟定新规则的修改建议。
8.商业行为委员会。监督会员的商业行为,它也进行调查并对会员公司釆取行动以确保维持合约的完整性以及交易程序。
9.交易所业务委员会。监督所有与交易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聆讯,并解决交易日期间和以后发现的错误或价格不符等问题。
10.合约规范委员会。审查现有合约并向理事会提出有关合约改变的一切问题。
11.交易场经纪资格委员会。监督属于经纪和交易者资格的一切问题。
12.交易中心委员会。监督交易所的开市和收市,并即时解决交易中由于价格违反规定而发生的抱怨和不满。
13.票据交换所委员会。在确定票据交换所成员申请人资格以及采用有关资格规章方面具有自行处理的特权,也审查票据交换会员、联营经纪、注册代表的申请以及会员等级的分配的申请。
14.交易所中心是交易厅(或场、圈)。这是交易所经纪进行买卖的特定区域。所有讨价还价都在交易中心采用公开叫价或手势方式,有的交易所则直接通过电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