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此,有专业人士表示,随着《意见》的出台,或将对电商要求品牌进入平台时须进行“二选一”的乱象形成有效遏制。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网络零售同比增长21.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攀升至19.6%。网络经济服务平台网经社早前发布调查报告指出,近年网购节盛行,其新模式、新业态对经济的拉动效应进一步凸显。但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加剧,部分电商平台持续利用既有优势采取限制性措施,致使商家、消费者蒙受较大损失,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此,有电商专业人士认为,品牌面对电商的要求,配合发表官方声明、阶段性下架热门商品等行为,是品牌面临“二选一”重压下的自保方式之一。品牌都希望多渠道发展,不希望成为垄断平台的棋子,因此往往只发声明不关店。而实施平台则会将品牌的声明进行广泛传播,从舆情端打击竞争对手。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只有知名品牌才具备与电商协商的能力,更多中小品牌则只能接受“垄断”。在电商平台制造“二选一”准则时,营收损失数千万、被迫裁员的中小企业不在少数。此次《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随着《意见》的出台与实施,“二选一”这类“一家平台受益、万家企业受损”的垄断与倒退行为,或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