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投资电脑和网络公司
沃顿商学院毕业的彼得·林奇(PeterLynch)是美国人公认最成功的基金经理,他曾说过他不敢投资电脑科技股,因为这行业不像零售业或旅馆业那样,能看到竞争者慢慢吃进我们的市场。反之,一个年轻人能在家里地下室玩电脑没多久,便创造了更好的产品,一夜之间把你击败。
巴菲特也同样不敢投资电脑科技股。比较客气的说法是:他并不明白科技公司的行业情形。比较不客气的说法是:电脑科技日新月异、变化快速,你能看到10年后的情形吗?你能够确保10年后,你的公司还存在吗?就此,巴菲特对于电脑科技公司所抱持的态度,是和太空旅行一样的:我们很尊敬、支持和感谢这些伟大的人物,但我们却不想亲自去尝试。
在1992年至2001年美国股市持续上升期间,最舀股市崇拜的就是电脑科技公司,尤其是网络公司。比如刚上市没几年的Yahoo和Amazon从未看到收益,只凭美丽的梦幻吸引无知的散户。前者是全球最大的网址搜索引擎公司之一,后者则是全球最大的网上书店。这两家公司自创立以来,长年亏损几干万美元,但它们的市价却分别是234亿和170亿美元。值得一提的是,此市价是它们营业额(不是收益!)的140倍和35倍。
巴菲特对于这些从未有收益的网络公司很不客气,在伯克希尔股东大会期间,接受传媒访问的时候,他说:“如果今天我是在教大学投资课程的话,我会在期终考试的时候,问学生这个问题:请问你如何为这些(年年亏钱的)网络公司定价?”任何提供答案的学生,他会当场判下不及格!
在一次股东大会上,他说得更首接:“如果你花钱买入这些网络公司的股票,你并不是在投资。”
毕竟,投资的定义是,先要“保值”、不亏本金,其次才是“增值”。
把钱投进那些自从创立以来或自从上市以来,都在亏大钱的公司,巴菲特不但完全没有兴趣,也一直努力劝告亲朋尽快抛售,以避开他所谓的“20世纪最大的骗局”—网络公司的股票。
这种“投资”抱有“至少先要保住本金,然后才来追求获利”的态度,是巴菲特和伯克希尔股东们的一大特征。
巴菲特始终觉得,把血汗钱交给一家公司,是投资人和公司的精神结合。只有彼此的结合,才会带来令人满意的成果。精神上的冲突,只会带来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