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夏·哈斯维公司的早期历史
贝克夏·哈斯维公司原来是一家产棉公司,成立于1889年。四十年后,贝克夏·哈斯维公司与其它七家纺织品工厂合并,发展成为新英格兰州最大的纺织公司之在此期间,贝克夏·哈斯维公司的产量满足了全美大约25%的棉花需求,耗用了新英格兰州1%的发电量,1955年,贝克夏·哈斯维公司与哈斯维公司制造厂合并,公司也相应更名为贝克夏·哈斯维公司。不幸的是,合并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很不景气。不到十年,股东权益下降了一半,经营亏损超过一千万美元。尽管出现了这些令人沮丧的结果,巴菲特的合伙公司还是在1965年接管了贝克夏·哈斯维公司。在接下去的20年中巴菲特与纺织分部经理肯·切斯起竭尽全力来扭转这家公司的亏损局面。然而结果仍然令人失望,权益资本收益率一直未超过10%。
七十年代后期,贝克夏·哈斯维公司的股东们开始怀疑继续在纺织行业投资的明智性。巴菲特并未隐瞒困境,但多次表达了自己的考虑:贝克夏·哈斯维公司下属的纺织厂是所在地区最大的雇主;劳工队伍相对来说只需较为固定的技能;企业管理班子显示出了高度的热情;工会也一直比较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总之,巴菲特相信经营纺织品仍有利可图。不过,他也声明,他希望纺织集团能以少量的资本支出取得正的收益。巴菲特说:“我不会只为增加我们公司收入的一点零头就停止一项利润在正常水平以下的业务,但如果公司一旦出现将来可能会大亏本的迹象,那么,哪怕它目前效益很好也不能继续提供资金。亚当·斯密不会同意我第个主张,卡尔·马克思则会反对我的第二个主张;中间立场’是唯一让我感到惬意的位置。”
贝克夏·哈斯维公司进入80年代后,巴菲特逐渐从事实中悟出了一些道理。首先,纺织生意的特定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实现高回报纺织品是一种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很难区分的商品,国外的竞争者依靠雇佣廉价劳动力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挤压经营利润。其次,为了保持竟争力纺织厂需要补充相当大的资本投入,这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是很可怕的,一旦经营回报匮乏就会陷入灾难之中。巴菲待当时面临艰难的抉择。如果为了保持竟争力而对纺织分部投入大量资本,贝克夏·哈斯维公司可能会陷入资本支出扩张但收入可怜的境地;如果不追加投资,贝克夏·哈斯维公司的纺织厂就会在与国内外其它纺织厂的较量中失去竟争力。而不论贝克夏·哈斯维公司在纺织分部是否追加投资,国外厂家仍然具有雇佣廉价劳动力的低成本竞争优势。
1980年,贝克夏·哈斯维公司年度报表显露出了纺织分部的凶兆。那年,纺织分部失去了它在董事长报告中的显著位置,紧接着第二年,报告根本未提到纺织业务。最终,1985年7月,巴菲待终于删除了有关纺织部门的一页,从而结束了这项大约有一百年历史的业务。
尽管纺织部门道遇不幸,但这一经历并不完全意味着失败。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首先,巴菲特从中悟出了一个宝贵的教训:很少有人能成功地扭转一个已病入膏肓的亏损企业。其次,巴菲特用纺织业务早期阶段创造的资本购买了一家后来成为贝克夏·哈斯维公司摇钱树的保险公司。可谓失之桑榆,得之东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