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帳列盈餘很難表現Berkshire實際的營運狀況,部份原因在於列示在本公司帳上的股利收入,事實上僅佔被投資公司收益的一小部份,其實我們並不要求盈餘一定要分配,事實上對我們而言,我們更重視未分配的那一部份,因為他們極可能為我們創造出更高的價值,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的被投資公司往往比母公司更有機會把資金投入到高投資報酬的用途之上,既然如此又何必一定要強迫他們把盈餘分配回來呢?
股东
為了要更真實的反應Berkshire實際的經營狀況,於是乎我們運用了完整透視盈餘的觀念,這個數字總共包含(1)前段所提到的帳列盈餘,加上(2)主要被投資公司的保留盈餘,按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未反應在我們公司帳上的盈餘,扣除(3)若這些未反應的盈餘分配給我們時,估計可能要繳的所得稅。在這裡我們所謂的營業盈餘係已扣除資本利得、特別會計調整與企業其他非常態的項目。